最新消息
- 81外交部宣布針對「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實施進一步簽證放寬措施
- 82安地卡及巴布達給予中華民國國民電子簽證待遇
- 83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84外交部歡迎泰國政府宣布延長免收觀光簽證規費及維持原調降之落地簽費
- 85哥斯大黎加自2016年12月13日起恢復國人入境免簽證待遇
- 86外交部擴大「電子簽證」(eVisa)計畫適用國家
- 87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88外交部進一步放寬東協國家國民來臺簽證措施
- 89預告自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8月31日期間試辦我國人柬埔寨籍配偶之父母及兄弟姐妹來臺停留30天探親電子簽證措施,期限一年,屆期將視試辦成效及期間違常情形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 90中華民國與法國度假打工計畫即日起實施
- 91外交部宣布於民國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期間試辦泰國及汶萊國民來臺停留30天免簽證措施
- 92修訂持有效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簽證(包括永久居留證)之印度、泰國、越南、菲律賓及印尼等5國旅客入境規定
- 93中華民國與捷克共和國度假打工計畫即日起實施
- 94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95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國人赴世界各國及地區可享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數目再增3個,總數自原來的161個增至164個。
- 96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97國人赴土耳其享有電子簽證免費待遇
- 98中華民國「電子簽證」(eVisa)計畫自105年1月12日起施行
- 99有關申請俄羅斯簽證之最新規定及注意事項
- 100世界各國及地區予持用中華民國護照的國人赴訪免(落)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的數目再增5個,總數自原來的153個增至158個。
- 101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102外交部對馬來西亞政府延長我國人免簽證停留期限至30天表示歡迎
- 103預告訂定「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規費收費標準」全文6條
- 104外交部自本年7月31日起開始受理國外創業家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
- 105外交部自即日起簡化僑、外生申請來臺就學簽證程序。
- 106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107各國青年來華度假打工簽證申請及入境流程圖
- 108中華民國國民可享免(落地)簽及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及地區將增至142個。
- 109自104年1月19日起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辦中華民國簽證之新臺幣收費數額
- 110自103年2月19日起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辦中華民國簽證之新台幣收費數額。
- 111修正「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臺面談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 112自102年8月9日起恢復菲律賓籍人士適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台先行查核作業系統」以網路登錄免簽證入境我國之待遇。
- 113因菲律賓迄未針對其公務船槍擊我「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正面回應我政府四項嚴正要求,已造成兩國關係緊張,外交部自102年5月15日下午6時起取消菲律賓籍人士(持憑美、加、日、歐盟申根及澳紐等國有效簽證者)適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台先行查核作業系統」以網路登錄免簽證入境我國之待遇。
- 114領事事務局特再次提醒國人,依據墨西哥現行移民法規,僅限持有效美國簽證者方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墨國,持ESTA授權許可者仍須事先申辦墨國簽證始得入境墨國。
- 115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公佈,該處自即日起原經辦簽證業務將全部移至「紐西蘭移民局簽證申請中心」辦理。
- 116為回應美國政府自本(101)年11月1日起予我國國民免簽證停留90天之待遇,我政府決定自同日起調整美國國民來臺免簽證之停留期限,由現行之30天延長至90天。
- 117再次提醒:國人前往申根區及歐洲免簽證國家從事90天以內之商旅、觀光、遊學前,請備妥相關必要文件
- 118自101年5月11日起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之新台幣收費數額。
- 119自101年4月13日起調整對美國籍人士申辦中華民國簽證之新台幣收費數額。
- 120外籍人士線上填寫我國簽證申請表機制自本(101)年4月9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