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本系統僅提供首次申請護照外文姓名參考)
- 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但臺灣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得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文姓名。
- 本系統可翻譯「漢語拼音」、「通用拼音」、「國音第二式拼音」及「威妥瑪(WG)拼音」結果。
-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 首次申請護照外文姓名擬以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等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或曾請領護照,擬以外文姓名與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不符為由申請變更外文姓名者(以一次為限),請參考教育部網站「電子辭典」項下之臺灣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辭典,或是該部「臺灣台語姓名查詢」、「臺灣客語姓名查詢」以輸入中文字方式查詢拼音資料。
- 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另外文名字音節中間之短橫,係為便於名字斷音,易於辨識之用,倘外文名字之間不加短橫,本局亦尊重申請人意願,可於申請護照時免繕。
- 曾領護照者,外文姓名應與舊護照一致,姓氏拼音應與親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