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本系統僅提供首次申請護照外文姓名參考)
- 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但臺灣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得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文姓名。
- 本系統可翻譯「威妥瑪(WG)拼音」、「漢語拼音」、「通用拼音」及「國音第二式拼音」結果。
-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 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另外文名字音節中間之短橫,係為便於名字斷音,易於辨識之用,倘外文名字之間不加短橫,本局亦尊重申請人意願,可於申請護照時免繕。
- 曾領護照者,外文姓名應與舊護照一致,姓氏拼音應與親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