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款期限為申請日加上7個日曆天,逾期未繳費,則原護照申請案做廢,須重新申請。 2.在繳費完成後2個工作天,本局才會取得繳費資料,申請案始進入護照製作流程。如您剛完成繳費,進度查詢會留在「戶所已收件」,請靜候繳費資料傳輸完成,就會進入「護照製作」流程。 3.若有需補正資料或不受理之情形,受理機關(本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會主動以電話聯繫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