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61外交部南部辦事處訂於本(1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在恆春戶政事務所舉辦「行動領務」,歡迎當地及鄰近區域民眾善加利用。
- 62二二八連續假期(2月25日至2月28日)將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您,倘假期間有計畫出國旅遊,請先檢視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及相關簽證資訊。
- 63本局於105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及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派員赴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領務」,歡迎當地民眾多加利用。
- 64雙十國慶連續假期(10月8日至10日)將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國人,倘連假期間有出國計畫,應先檢視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及相關簽證資訊。
- 65端午連續假期(6月9日至12日)將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您,倘假期間訂有出國計畫,應先檢視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及相關簽證資訊。
- 66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改變護照原狀以確保旅行權益
- 67清明連續假期(4月2日至5日)將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國人,倘假期間有出國計畫的民眾,應先檢視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及相關簽證資訊。
- 68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自本(105)年4月2日起,不受理非屬急難事件之逾期護照換發。
- 69本局於本(105)年1月19日(星期二)派員赴馬祖南竿鄉戶政事務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辦理「行動領務」,受理護照首次及換、補發之申請。
- 70外交部修正「護照條例」,自105年1月1日起,買賣護照、以護照抵充債務或債權、偽造或變造護照、冒用護照、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等護照犯罪,將予重罰。
- 71外交部修正「護照條例」暨其子法規,自明(105)年1月1日起,放寬污損換發及遺失補發護照效期,並放寬年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得自行申請護照等規定。
- 72外交部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部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禁止在我國護照黏貼「臺灣國」貼紙事之澄清
- 73本局將於本(104)年10月29日(星期四)派員赴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領務」,受理首次申辦及換、補發護照之申請。金門民眾倘有申辦護照之需要,請於當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應備文件前往該戶政事務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2樓)辦理。
- 74外交部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自本(104)年8月3日起,在國外申請護照之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由原規定3年延長為5年;在國外遺失或滅失已逾期護照之申請人,由原適用補發護照規定,放寬為適用換發護照規定;另護照加頁修正為以1次為限。
- 75外交部呼籲國人妥善保管護照,自100年5月22日起,護照一經報失後,即予註銷無法持用入出境。
- 76領務局刷卡繳費 4月8日上路
- 77公告同意彰化縣政府常態性辦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
- 78自本(103)年12月25日起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後,凡於轄內出生者申辦護照時,其護照資料頁之出生地將登載為直轄市新名稱「TAOYUAN CITY」
- 79公告同意新北市政府常態性辦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
- 80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將於本(103)年8月29日(星期五)全面開辦「網路預約申辦護照」服務,並自8月26日(星期二)起接受民眾線上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