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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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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4月29日起,取消役男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惟役男出境前仍應事先申請核准

  • 發布日期:2019-04-2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34156

配合國內役男申辦護照與兵役管制脫鉤,自108年4月29日起,役男護照效期將與一般民眾相同,均為10年,且護照亦不再加蓋兵役管制章戳。
惟依役男出境管理辦法規定,役男出境應事先申請許可:

  1. 役男申請短期出境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 )申請出國核准後,再行出國。
  2. 國內在學役男出境,雙聯學制、交換學生或出國研究、進修等,請向國內就讀學校申請出國。
  3. 出境就學、居住未滿1年之僑民役男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來臺設籍未滿1年之役男,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境核准。

現役役男應向服役(勤)單位申請出境核准後,再行出國。已退伍(役)、免役或免除兵役義務者,出國不須申請核准程序,但退伍後短期內要出境,請務必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備國境人員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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