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墨西哥(Mexico)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一、持中華民國護照及美國ESTA (旅行授權電子系統)或加拿大ETA(旅行授權電子系統),不得入境墨西哥或在墨轉機。 二、國人以陸路、郵輪等入出境或過境墨西哥,須先申請墨國觀光簽證,避免遭墨國權責機關拒絕。 註:根據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暨文化辦事處對外網頁 https://oficinaenlace.sre.gob.mx/taiwan/index.php/consulares/vi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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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一、持中華民國護照旅客應事先申請墨國簽證,除非持有以下簽證情形者,得以觀光、過境之身分入境墨西哥,免辦墨西哥簽證。 1. 傳統實體簽證(需為黏貼於護照內之實體紙本):如果國人護照上有「傳統實體」有效美國簽證(需為黏貼於護照內之實體紙本美簽,ESTA不適用),或持有加拿大(需為黏貼於護照內之實體紙本加拿大簽證,ETA不適用)、日本、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簽證或者申根國家的實體紙本簽證 (德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挪威、荷蘭、波蘭、葡萄牙、捷克、瑞典、瑞士)。 2. 有效之永久居留證:加拿大、美國、日本、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任何申根國國家,以及太平洋聯盟國(智利、哥倫比亞與秘魯)之有效的永久居留證。 二、持有適用墨西哥之有效的亞太商務旅行卡 (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該卡片背面須印載MEX字樣。 三、請國人來墨前備妥離境資料、旅宿電話、地址等資料(註:以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商務性質入境者請另備妥墨國企業邀請函、商務拜會行程等)入境時備查,避免被墨國機場移民官拒絕入境。 *在臺灣申請墨西哥簽證相關申請資料請參考: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暨文化辦事處(Mexican Trade Services Documentation and Cultural Office)的網頁連結、電郵信箱及聯絡電話如下: 1.網頁連結:oficinaenlace.sre.gob.mx/taiwan/index.php/consulares/visas 2.電子郵件:mexico@ofmex.tw 3.領務簽證文件專線:(886-2)27576595 (洽詢時間:2:30pm-4:30pm) 分機:1002, 1003, 1004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即便於墨西哥過境轉機,亦應事先申辦墨西哥簽證或持「黏貼於護照內之有效實體紙本美國簽證」,或前述簽證資訊之相關可免簽入境墨西哥的簽證,以避免遭墨國移民局拒絕過境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