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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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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巴西(Brazil)
  • 駐外館:聖保羅(Sao Paulo)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消保及性平諮詢機構
消費爭議處理流程參考發生消費爭端→向企業進行客訴→向Procon申訴解決(須出示個人文件,如稅卡及身分證或護照,以及其他可資證明爭議之文件)。
相關機構名稱律師事務所
Trench, Rossi e Watanabe Advogados
Associado a Baker & Mckenzie International
地址RUA ARQ. OLAVO REDIG DE CAMPOS, 105 31º ANDAR – EDIFÍCIO EZ TOWERS, TORRE A SÃO PAULO, SP – 04711 904
電話+ 55 (11) 3048 6800
網址http://www.trenchrossi.com/nova-marca/
電郵信箱contato@trenchrossi.com
性別暴力相關案件處理流程參考根據巴西2006年所公布施行之第11340號法令(Maria da Penha),性暴力犯罪者包含肢體、精神或財產、名譽等傷害暴力犯罪,均可向各地警察局派出所報案,並轉由專責單位受理。(軍警報案電話190、婦女專線180、人權專線100)
警方須對受害者在報案48小時內進行面談筆錄、給予報案證明、進行物證採集,並視情況向法官提出申請緊急人身保護令,警方須決定是否應對於犯罪行為進行調查。
警方亦對於施暴者及證人進行訊問,下令確認施暴者身分,並將相關調查事證交由法官及公共安全部門。
法官於收到警方調查事證後,根據狀況在48小時之內,決定是否對受害者採取緊急保護措施,例如禁止加害者持有武器、限制加害者行動及與受害者保持安全距離。
為求緊急保護措施可有效執行,法官應紀錄並要求警力協助,並將受害者列入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市政府提供協助計畫名單,以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及精神狀態安全無虞。
若調查事件成立,公共安全部門將向法官提出告訴,向施暴者提出三個月至三年之監禁處分刑期,若是受害者為身障婦女,刑責將加重三分之一。該法令並禁止以其他形式處分代替監禁處罰。
建議受家暴及性暴力對待之受害者,盡可能保留事證及人證,前往警察單位報案及取得報案證明,如情節嚴重,則促請警方向法官申請緊急人身保護令
,並尋求聘請律師協助處理。
相關機構名稱各州政府公共安全部門(Ministerio Público)
機構名稱 州政府軍警P0LICIA MILITAR
地址 各管區警察局及分駐所
電話 報案電話190、婦女專線180、人權專線100
網址 www.mdh.gov.br
電郵信箱 Ligue180@mdh.gov.br
地址各地警察局
電話190 報案
180 婦女
100 人權專線
網址 www.mdh.gov.br
電郵信箱 Ligue180@mdh.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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