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巴西(Brazil)
- 駐外館:聖保羅(Sao Paulo)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1、巴西民航局於2017年3月14日起開始實施航空運送行李新規定,國內線及國際線運送行李均將收費,手提行李則放寬至10公斤。 2、行李中如有下列物品,應向海關申報: (1)非巴西生產且價值超過500美元; (2)用於工業生產和再出售; (3)現金或旅行支票超過1萬巴幣或相當於1萬巴幣的外幣; (4)動植物、種子、食品、藥品和武器彈藥。 3、巴西海關對申報品將酌情收稅、登記或採取其他措施。另對「無申報」旅客則進行抽查,若發現持有需申報物品,將予以罰款或沒收該物品。 4.巴西聖保羅Guarulhos國際機場(GRU)規定,國際航旅客入境巴西後,如果繼續轉乘國內線班機赴巴西其他城市,所有旅客皆必須提領托運行李,重新辦理安檢及托運,亦即國際航班轉巴西國內線航班之托運行李無法直掛至目的地。有關各航空行李托運規定,請國人於機場辦理報到時與航空運務人員詳加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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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1、巴西移民法僅基於互惠條件允許豁免簽證,也就是對巴西公民相同豁免簽證的國家公民。 2、18歲以下申請人須提供英文戶籍謄本以及由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並公證之同意書。 3、自2015年8月24日起,申辦巴西護照及簽證時,必須上傳照片、簽名和其他必備文件(上傳至線上申請表https://www.gov.br/pt-br/servicos/obter-visto-para-viajar-ao-brasil)。所有文件必須掃描並上傳至線上申請表格。否則,該處將無法受理該簽證或護照申請。線上申請表填寫完成後,申請人仍須攜帶紙本至該辦事處窗口遞件。 4、申請人護照須有至少6個月以上期效和至少兩頁空白頁面。 5、簽證費用需於巴西商務辦事處開戶銀行(台灣銀行士林分行) 存入現金。該處備有銀行存款聯,可於申辦當天取得。 6、簽證規費無法退費。 7、若您無法親臨,可交由第三方提交申請,例如朋友、親戚或代辦中心。 8、必須為該處領事管轄區(即台灣)合法居民才能透過代辦中心申請簽證。 9、請事先規劃您的簽證申請,本處需時5個工作日核發簽證。旺季可能需較長的時間。該處不收取急件費用且不予申請當日核發簽證。 10、該處不接受以任何郵寄方式申請簽證。本處對於寄至本處之護照或簽證申請不負保管責任,亦不予寄回。 11、該處受理簽證提交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5點整,採取先到先服務的原則。無需預約。該處保留限制每日受理簽證數量之權利。 12、該處不受理電話查詢簽證進度。若您已申辦簽證,請自行線上查詢https://scedv.serpro.gov.br/frscedv/。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國際線一本票之過境轉機旅客無需申請過境簽證,敬請向購票旅行社確認機票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