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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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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北美地區
  • 國家: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駐外館:洛杉磯(Los Angeles)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特殊資訊
其他注意事項:旅遊警訊:自 2001 年 911 恐怖事件發生後,全美各地機場均大幅度加強安檢措施,國人來美旅遊搭機請勿攜帶水果刀、指甲剪及其他可用以攻擊機組人員之金屬物品,其他易燃物(如噴霧髮膠)及超過3盎司(100ml)之液狀物品亦不可隨攜上機。攜帶手提電腦及其他儀器者須接受較為嚴格之檢查。美國經常因為其海外軍事行動而加強各機場之安檢作法,航空公司建議搭機乘客應儘量於飛機起飛前3個半小時前到達機場,以順利通過安檢。另洛杉磯海關對於以紙箱包裝之物品較為敏感,經常要求開箱檢驗,為避免困擾,建議以行李箱裝運物品。留學生注意事項:國人來美留學應於赴學校報到後,儘速與同校之我國留學生所組同學會取得聯繫,以便必要時取得協助。另於求學期間,務必與外籍生顧問(Foreign Student Advisor)保持聯繫,並注意維持合法居留身分,及留意簽證、工作等相關法令規定。有關來美留學其他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資訊,詳列於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http://www.roc-taiwan.org/uslax/index.html)之教育組網頁資料,或加入教育組同學會臉書(臉書搜尋「美西南區各大專院校台灣同學會」),以獲得最新訊息。匯兌限制: 美國為資金自由流通之國家,對於外匯並無特殊管制措施,惟攜入等值1萬美元以上貨幣,於入關時須填表申報。毒品處罰:攜帶毒品進入美國被查獲者,刑期由 2 年至 10 餘年不等,平均刑度約為 10 年左右,倘係累犯並可由法官加重量刑,最高者幾等同於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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