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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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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歐洲地區
  • 國家:葡萄牙(Portugal)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如歐盟申根國家(地區)
簽證資訊我國人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包括葡萄牙觀光旅遊。但免簽證待遇非表示國人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停留,移民官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歐洲國家及地區觀光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均請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1. 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及機器可判讀護照(MRP)持有人;持用外交及公務護照者,請自行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詢問。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2. 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3. 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的財力證明,例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4. 倘到申根區短期進修、洽談商務、參展、參加競賽、出席會議,除需備齊上述文件及證明外,移民官將視國人計劃在歐洲從事的活動性質,另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
(1)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入學(進修)許可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件。
(2)商務或參展: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
(3)從事科學、文化、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邀請函、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
5.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赴歐洲36個國家及地區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詳見外交部「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6. 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少數國人,不得適用免申根簽證待遇,訪歐前需辦理申根簽證。
7. 其他葡萄牙簽證如學生簽證、居留簽證等,請向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申辦,一般要求繳驗入學許可、健康證明、無犯罪紀錄(又稱良民證)、在職證明、銀行存款證明等文件。葡駐澳門總領事館聯絡方式如下:
Consulado-Geral de Portugal em Macau e Hong Kong
地址:Rua Pedro Nolasco da Silva 45, Macau
電話:+853 28356660、+853 28356661、+853 28356662
電郵:macau@mne.pt、vistos.macau@mne.pt
網址:https://cgportug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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