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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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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亞西地區
  • 國家:伊朗(Iran)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因應新冠肺炎注意事項1. 伊朗已取消COVID-19相關入境檢疫規定,惟建議國人仍宜隨身攜帶疫苗接種證明備查。伊朗疫情雖趨緩和,惟建議國人倘非必要宜暫時避免前往,以降低染疫風險。
2. 2024年1月3日,伊朗東南部克爾曼省(Kerman)發生連環爆炸案,造成眾多民眾傷亡,倘有國人在該地區,請儘速撤離,以策安全。伊朗國內緊張情勢升高,外交部籲請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倘有急需赴伊朗或旅居伊朗之國人,則請務必提高警覺,儘量避免在人群擁擠之地點久留,以維護人身安全。
3. 有關入、出境伊朗防疫最新規定,請參考阿聯酋航空公司或Fly Dubaic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emirates.com/english/help/faqs/travel-advisory-iran/、https://www.flydubai.com/en/flying-with-us/covid-19/travel-restrictions-to-iran/;另,可在航班起飛前查看 IATA 旅行中心網站,了解您出發和抵達國家/地區要求的最新更新,網址:https://www.iatatravelcentre.com/world.php

入境須知如上
簽證資訊1.伊朗簽證類別包括入境(A,含商務事由)、觀光(B)、朝聖(C)、外交(D)、服務(S)、教育(E)、短暫工作(F)、過境(G)、媒體(H)、投資(I)、結婚(M)、醫療(T)等。
2.外籍人士申請伊朗簽證採兩階段方式進行,首先須在網站(網址為https://evisa.mfa.ir/en/)填寫資料,並上傳應備文件、相片等資料。申請應備文件及相片規格等規定,請參閱該網站。申請人須在該網站選擇後續第二階段以實體方式申請簽證之伊朗駐外使領館(如伊朗駐香港總領事館)或國際機場(如德黑蘭機場)。
3.申請人在上述網站提出申請後,倘獲受理,申請人將收到系統以電子郵件寄送之一組「驗證碼」及另一網站連結,申請人須在12小時內點選該連結並依指示輸入驗證碼,隨後將收到簽證申請函電子郵件,請列印該簽證申請函紙本,依之前在網站上選擇之伊朗駐外使領館或國際機場,申請實體簽證。在伊朗國際機場申請落地簽證,須以歐元現金繳交簽證費,不接受信用卡或其他外幣。
4.伊朗政府規定,女性旅客未戴頭巾、未著長袖及長褲(裙)者、外籍旅客護照文件上有以色列簽證或入出境章戳者,伊朗機場得拒發落地簽證。
5.2015年7月14日後依正當商務目的曾赴伊朗之國人,倘擬適用「免簽證計畫」(VISA Weaver Program, VWP)前往美國,得登錄ESTA系統填寫相關問卷,經美國主管機關判別得享有豁免或免除適用VWP增強安全措施,則可繼續透過ESTA申請免簽赴美。詳細資料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美國簽證申請說明網頁: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3-100-57cb3-02-1.html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無特殊規定,倘需協助,請聯絡我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電話:+971-50-645-3018)或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886-800-0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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