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紐西蘭(New Zealand)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申報攜帶物品與檢疫規定:紐西蘭對於旅客攜帶進口之各項物品,尤其草藥/傳統藥品、肉類製品、種子與植物、水果、蜂蜜等均有嚴格規定,違規者可被當場處以紐幣400元之高額罰金。

入境旅客應丟棄任何可能有問題的物品至機場提供的檢疫箱,且誠實申報所攜帶物品,切勿存僥倖心理。

有關攜帶物品入境之詳細規定請參閱紐西蘭初級產業部( 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 )網站( https://www.mpi.govt.nz/travel-and-recreation/arriving-in-new-zealand/ ) 及
入境注意事項與入境卡填寫中文說明網頁( http://www.mpi.govt.nz/travel-and-recreation/arriving-in-new-zealand/items-to-declare/resources/quarantine-information-in-traditional-chinese/ )

家庭寵物如貓、狗,可能散佈疾病或危害環境,嚴格限制攜入。詳細資訊請參閱網站 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live-animals/pets/

其他禁制物品攜入相關規定,請參閱紐西蘭海關網站:http://www.customs.govt.nz/features/prohibited/imports/Pages/default.aspx?q=8&s=8

所有入境紐西蘭的旅客都需攜帶護照,有效日期需至少比預計離境日期多三個月。

部分感冒藥(如:ContacNT 及Contact 400)可能含有煉製安非他命原料之「Pseudoephedrine」成分,過量攜帶者即可能觸法而遭起訴。提醒國人前往紐西蘭,避免攜帶過量含有該成分之藥品,倘因個人醫療所需,務請隨身攜帶醫師處方箋或醫療說明書(含英譯本),以供查驗。

依據紐西蘭移民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紐西蘭移民官可針對曾遭他國拒絕入境、驅逐或押解出境之旅客,註銷其簽證或拒絕入境,且不適用免簽證待遇。 詳細資料請參閱紐西蘭移民局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new-zealand-visas

紐西蘭自201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2018海關與關稅法(Customs and Excise Act 2018)」,海關人員可要求入境民眾與遊客提供手機、手提電腦等電子裝置的密碼以備檢查,拒絕者最高可處罰5000紐元,同时沒收或扣留相關設備,以便進行解鎖檢查留存證據。
海關人員可以進入任何人的手機查看內容,包含醫療紀錄與電子郵件,紐西蘭海關認為此措施可有效阻止某些犯罪行為,如毒品、金融犯罪、兒童色情等資料。 紐西蘭海關表示這是對電子設備的個案檢查,只檢查手機的儲存內容,不會進入雲端伺服器。

紐西蘭社會安定,風景優美,為廣受我國人喜愛之旅遊勝地。提醒國人赴紐西蘭旅遊或洽公仍應保持警覺,貴重物品請勿放置車上,隨時注意人身安全,並儘可能避開危險場所。

國人在紐西蘭如需急難救助,請撥打我駐紐西蘭代表處(0274495300)或駐奧克蘭辦事處緊急連絡電話(027 271 270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
簽證資訊紐西蘭政府自2009年11月30日起予我國人免簽證停留90天待遇。

為提升紐西蘭旅遊品質及基礎設施,以及保護紐國天然資源及生物多樣性,紐西蘭自2019年7月1日起於旅客申請簽證時一併徵收「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nternational Visitor Conservation and Tourism Levy,簡稱IVL)100紐元。

適用免簽證入境紐西蘭之60個國家(包括臺灣)之人民,則自2019年10月1日起,需在入境前先付費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簡稱NZeTA),使用APP申請費用17紐元,線上申請則為23紐元;以及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nternational Visitor Conservation and Tourism Levy,簡稱IVL)100紐元,方可入境。繳費後IVL效期將與ETA相同均為兩年,申請時間約需72小時。

紐西蘭移民局已自即日起開放系統,有意入境紐西蘭之旅客可利用網路或下載免費手機程式申請IVL及ETA,並請避免透過未獲紐西蘭政府授權之第三方網站申請ETA,以免被超收相關費用或遭詐騙。

詳情請洽紐西蘭政府網站:

電子旅行授權(NZeTA):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about-us/what-we-do/our-strategies-and-projects/eta-new-requirements
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VL): https://www.mbie.govt.nz/immigration-and-tourism/tourism/tourism-funding/international-visitor-conservation-and-tourism-levy/

其他簽證請洽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New Zealand visa Application Centre)
地址:11073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第二交易廣場)7樓A室
電話:02-7752-4745
網址:http://www.vfsglobal.com/newzealand/taiwan/Chinese/Index.html
電郵:info.nztw@vfshelpline.com

紐西蘭特別關注自助行旅客或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旅客之旅行計畫與財力證明,旅行計畫應包括停留城市、住宿規劃、交通安排與參訪景點等資訊,如由在紐友人安排,則應提供友人正確姓名與聯繫方式,俾移民官查證;財力證明包括存款證明、攜入現金(每月以1000元紐幣以上估算為宜)、信用卡額度證明等。 詳細條件請參考紐西蘭移民局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我國籍人士過境紐西蘭適用免簽待遇,但必須在事前申獲「電子旅行授權」(NZeTA);無需繳交「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VL)。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簽證資訊」乙欄。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