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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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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聖露西亞(Saint Luci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1、所需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自入境日起算效期逾6個月以上)
(2)來回機票或訂位紀錄(入境日起算42天內)
2、申辦機構:入境時機場移民局官員在護照上核蓋入境戳記,出境則不核蓋戳記。
3、注意事項:
(1)請勿逾期停留。
(2)請勿夾帶毒品、槍械及其他違禁品。
簽證資訊1、國人享有42天免簽證待遇,惟須於出境時向航空公司及入境露國時向移民局官員出示護照及回程機票,另可於簽證停留期限到期前,再向露國移民局申請延長1個月,惟以申請1次為限。入境時,機場移民局官員在護照上核蓋入境戳記,出境則不核蓋出境戳記。
2、所需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自入境日起算效期逾6個月以上)
(2)來回機票或訂位紀錄(入境日起算42天內)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自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搭乘中華航空或長榮航空班機飛抵美國,再經紐約、邁阿密或亞特蘭大轉機直飛露國南部機場(Hewanorra International Airport,UVF),亦或自加勒比海諸島國搭乘Liat航空公司班機飛抵聖露西亞北部機場(George F. L. Charles Airport,SLU),惟因疫情關係,區域航班班表尚不穩定,常臨時變動,請旅客多加留意。此外,亦可自臺搭機經多倫多或倫敦直飛聖露西亞南部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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