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歐洲地區
- 國家:立陶宛(Lithuani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1、立陶宛為申根國家之一,持我國護照(以有國民身分證號碼之護照為限)之國民得在180天期間內以免簽證多次入境停留至多90天。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較佳。 2、請檢查護照效期是否有6個月以上、核對班機日期、住宿飯店住址及入住日期、行李等。 3、建議護照資料頁影印或拍照備份,隨身攜帶至少3張護照照片以備不時之需。並與家人約好連絡方式,留下旅遊計畫、班機行程表、同行人姓名及電話、保險資料及護照影本。 4、出發前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出國登錄」網頁(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登錄個人旅遊資訊及各種聯絡方式,以便發生急難救助情形時,駐立陶宛代表處得提供最即時及必要之協助。本處緊急聯絡電話為:+370-625-54-241;地址為:J. Jasinskio g. 16B, 16th Floor, Vilnius, Lithuania。 5、有關入境禁止或限制攜帶物品請參考網頁https://vno.lt/en/passenger-guide/information-for-crossing-the-lithuanian-border/customs-inform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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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立國屬申根區,國人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觀光旅遊,若擬前來工作或就學,則應事先申請簽證。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自台北前往可搭乘:華航台北-法蘭克福(轉機)-維爾紐斯、土航台北-伊斯坦堡(轉機)-維爾紐斯等,或於其他歐洲城市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