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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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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墨西哥(Mexico)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持中華民國護照及美國ESTA (旅行授權電子系統),不得入境墨西哥或在墨轉機。國人以陸路、郵輪等入出境或過境墨西哥,仍宜事先申請墨國觀光簽證,避免遭墨國權責機關拒絕。
簽證資訊1. 持中華民國護照旅客應事先申請墨國簽證。
2. 如果國人護照上有「傳統實體」有效美國簽證(需為黏貼於護照內之實體紙本美簽,ESTA不適用)者,或持有加拿大、美國、日本、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任何申根國家之有效永久居留證者,得以觀光、商務、過境之身分入境墨西哥,免辦墨西哥簽證(惟需備妥離境資料、旅宿電話、地址等資料入境時備查,避免被拒入境)。

*在臺灣申請墨西哥簽證相關申請資料請參考: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暨文化辦事處(Mexican Trade Services Documentation and Cultural Office)的網頁連結、電郵信箱及聯絡電話如下:
1.網頁連結:oficinaenlace.sre.gob.mx/taiwan/index.php/consulares/visas
2.電子郵件:mexico@ofmex.tw
3.領務簽證文件專線:(886-2)27576595 (洽詢時間:2:30pm-4:30pm)
分機:1002, 1003, 1004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即便於墨西哥過境轉機,亦應事先申辦墨西哥簽證或持「黏貼於護照內之有效實體紙本美國簽證」,以避免遭墨國移民局拒絕過境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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