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智利(Chile)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提醒國人妥善保存智利調查警署(PDI)核發之入境單,出境時移民官員將予收回;另該入境單亦可作為短期入境旅遊入住觀光旅館減免IVA加值稅之證明。旅客入境智利須遵守動植物檢疫規定,並確實申報攜入品是否有未經加工之動物來源產品、種子及農產品(包括含肉製品之泡麵)等,以免受罰(請參閱智利農產及畜產檢疫局SAG網站 http://www.sag.gob.cl/)。旅客攜紙箱入境,海關人員將以攜運貨品視之,要求開箱查驗及課稅,故建議旅客使用行李箱。 |
---|---|
簽證資訊 | 自2016年1月1日起,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之國人,可享有免簽證入境智利待遇(入境目的包括觀光、商務、探親及宗教等,不含移民、長期居留或進行有報酬之活動等目的),每次停留最多90天,請務必備妥回程機票、行程表、住宿證明(如旅館訂房記錄等)、交通方式(如車票或訂位記錄等)及付款能力(如信用卡)等旅遊計畫相關資料。 |
其他 | 一、 國人在智旅遊期間應注意自身安全,陌生人靠近時應提高警覺。智利首都聖地牙哥(Santiago)市中心、武器廣場及北部San Pedro de Atacama沙漠等各大著名觀光景點,歹徒常以觀光客為目標,常見樣態除扒竊外,近期更有機(飛)車搶劫、製造假車禍後搶劫,以槍支威脅或攻擊等犯罪行為。另建議避免於街上步行同時操作手機,並隨時提高警覺,注意隨身物品,以防止歹徒乘機行搶。 二、 國人在智利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智利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56-9-9331-2706(智利境內請直撥9-9331-27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
過境轉機 | 自2016年1月1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之國人,過境智利轉機免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