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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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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馬丁尼克(Martinique)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因應武漢肺炎注意事項法國政府宣布,自2022年8月1日起,解除法屬馬丁尼克各項防疫及入境措施,毋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出示陰性檢測證明或填寫健康聲明書。惟法國政府仍將隨時依疫情調整入境規範,欲入境者請務必於出發前詳閱法國或馬丁尼克政府有關規定(https://www.martinique.gouv.fr/Politiques-publiques/Environnement-sante-publique/Sante/Informations-COVID-19)(法文)。
入境須知1、如隨身攜帶超過1萬歐元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新規定,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國人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馬丁尼克適用歐盟入境規定) 2、國人出國旅遊時勿攜帶或購買仿冒品,違反者可能依侵犯著作權或商標權等相關法令規定被處以有期徒刑及高額罰款。 3、國人經歐洲申根區前往第三地,如果僅停留1個機場國際轉機區即離開申根區(如台北→維也納→非洲),則該次停留僅算「過境」,然停留超過2個(含)以上機場(如台北→維也納→巴黎→非洲),則視同「入境」申根區。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人,在擬停留2個(含)以上機場轉機前需辦理簽證。 4、國人除須注意隨身物品外,對於街頭及特定場所向國外旅客乞討或糾纏索錢之陌生人,請避免接觸,儘量團體行動。
簽證資訊國人入境待遇與申根地區短期停留免簽證待遇相同,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並有6個月以上效期。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2、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3、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的財力證明,例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4、倘欲短期進修、洽談商務、參展、參加競賽、出席會議,除需備齊上述文件及證明外,移民官將視國人計劃從事的活動性質,另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
(1)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入學(進修)許可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件。
(2)商務或參展: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
(3)從事科學、文化、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邀請函、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
5、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少數國人,不得適用免申根簽證待遇,需事先辦理申根簽證。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自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搭乘中華航空或長榮航空班機飛抵法國,再經巴黎轉搭Air Caraibes班機直飛法屬馬丁尼克首府法蘭西堡機場(Fort de France,FDF),或可自臺灣搭機至美國,再轉搭至加勒比海島國或法國、荷蘭在加勒比海之海外行省或屬地,再轉搭Caribbean Airlines或是Air Caraibes飛往法屬馬丁尼克首府法蘭西堡機場(Fort de France,F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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