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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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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巴拿馬(Panam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規定一、巴拿馬政府規定,自2022年9月14日起,取消入境巴國COVID-19管制措施,並恢復疫情前入境規定,入境旅客已無須出示接種疫苗證明、核酸檢測(PRC)或抗原檢測(Antigen)陰性證明;並將自2023年5月27日起,除前往衛生醫療機構外,解除所有場合之強制佩戴口罩令。詳情請參閱巴國衛生部網站,www.minsa.gob.pa。
二、國人旅巴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哥倫比亞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57-315-649-2913;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取必要協助。
三、旅遊警示為橙色
入境須知1、巴拿馬航空(COPA AIRLINE)常要求旅客出示離開巴國之機票或具體離開巴國之旅行計畫後,方予以放行登機。故建議國人赴巴國商旅,請事先作好旅行規畫,以避免遭巴拿馬航空刁難。
2、巴國移民局前曾查獲我國籍人士選擇不申辦美簽經美國,轉而繞道經歐洲之旅行方式赴巴,再以短期觀光名義,入境巴國後滯留不歸或轉赴其他拉美國家,集體從事目的不明活動,或攜帶特殊改造裝置擬走私珍貴鳥禽卵蛋而遭拒入境並遣返。巴國移民局已針對上述情事升高對我國籍旅客自歐洲入境之安全查核,建議國人倘選擇自/經歐洲訪問巴國,為免困擾,務請將具體旅遊規畫、回程機票、旅歐相關證明文件及巴國相關連絡人資訊備妥,以供巴國移民局官員查驗。
簽證資訊巴國政府已取消觀光卡制度,國人持我國有效護照,可免簽證於巴國停留30日,屆期前須備妥相關文件至巴國移民局申請延簽,至多申請2次,停留期限至多達90日(以巴移民局公布停留期限為主)。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按一般其他國家國際機場轉機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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