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汶萊(Brun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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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須知 | 一、汶萊實施出版品管制,請勿攜帶色情刊物或光碟,以免遭沒收並受罰或遭拒絕入境。 二、為了應對全球M痘疫情的擴散,汶萊政府宣布自2024年9月7日起,所有入境汶萊的旅客,入境前皆需使用手機應用程式BruHealth填寫健康申報表。 三、汶萊政府將自2023年2月9日起,實施外籍人士電子入境登記措施(E-Arrival Card registration,網址: https://www.imm.gov.bn),所有入境汶萊之外籍人士均須辦理登記,過境旅客則無須辦理。 必須在入境前填寫完整資訊,登記所需文件及資訊為有效的旅行證件或護照、在汶萊的居住地址以及航班資訊或使用車輛。以上措施實施後,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入境汶萊之旅客,均必須於入境前填報電子入境卡。 電子入境卡並非簽證或通行證,無須付款且必須與簽證分別申請;電子入境卡登記之確認並非入境之核准,且仍需在入境時接受進一步檢查。 四、攜帶價值汶幣15,000元(折合約美金11,155元)以上之現鈔或可售物品,應填寫申報單,於入/出境時面交海關官員。 17歲以上的非回教徒可免稅攜帶2瓶烈酒(每瓶容量不得超過1公升)及12罐啤酒(每罐330毫升)。入境時若攜帶香菸,每包香菸(20支)課稅汶幣10元(折合約美金7.44元),每條香菸(10包)課稅汶幣100元(折合約美金74.40元)。攜帶菸酒入境時均須申報。 可攜帶適量香水,但避免攜帶護身符、幸運符等具有其他宗教圖騰或意涵等可能牴觸回教禮俗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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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一. 汶萊政府宣布自即日起,持我國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者可免簽證入境汶萊,最長可停留14日。 二. 需申請簽證之種類及事由: (一) 停留時間超過免簽期限-社會性訪問簽證 (Social Visit Visa) 適用擬赴汶萊停留或訪問超過14日者,須事先申請簽證。 申請程序: 若為探親或訪友性質者,須由汶萊當地之親友擔任擔保人,並代向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Immigration and 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提出簽證申請。待申請核准,該局將分別發出核准函(Approval Letter)予「汶萊擔保人」及「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申請人須持核准函影本及相關文件,向該駐台代表處辦理簽證章戳手續(建議事先電話預約)。 汶萊擔保人向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申請簽證核准函所需文件: 1. 申請人之簽證申請表(申請表下載:https://www.immigration.gov.bn/Borang%20PDF/Borang%20Permohonan%20Visa.pdf); 2. 汶萊擔保人之護照與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3. 申請人護照影本(護照效期須為6個月以上); 4. 申請人6個月內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2張; 5. 汶萊親友提供之邀請函或擔保函(須清楚載明訪汶目的、停留天數、申請人與擔保人關係等); 6. 已開立之來回機票影本; 7. 在汶萊期間之住宿證明影本; 8. 申請人財力證明(如:6個月內之銀行存款證明); 9. 其他視個案情況所須之文件。 申請人持核准函影本,向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辦理簽證章戳時,須備妥以下文件: 1. 核准函影本; 2.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效期須為6個月以上); 3. 其他視個案情況所須之文件。 注意事項: 1. 簽證核發作業時間約為 3 至 5 個工作日,建議申請人預留充足時間辦理。 2. 民眾若有辦理簽證問題,建議洽詢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Immigration and 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或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 3. 簽證費用:單次汶幣20元;多次汶幣30元。 (二)商務訪問簽證 (Business Visit Visa) 適用於投資或商務相關事務赴汶萊者,須事先申請商務訪問簽證。 申請程序: 須由汶萊境內合法登記之商業公司或政府相關企業,代為向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提出申請。待申請核准後,該局將分別發出核准函予汶萊擔保單位(公司或企業)及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申請人須憑核准函影本及相關文件,向該代表處辦理簽證章戳手續(建議事先電話預約)。 汶萊擔保單位(公司或企業)向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申請簽證所須文件: 1. 申請人之簽證申請表(申請表下載:https://www.immigration.gov.bn/Borang%20PDF/Borang%20Permohonan%20Visa.pdf) ; 2. 由汶萊擔保單位(公司或企業)出具之申請函及相關佐證文件; 3. 汶萊政府或相關合法登記公司出具之擔保函或推薦函; 4. 申請人本人提供之其他佐證文件。 申請人憑核准函影本,向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辦理簽證章戳手續時,須備妥以下文件: 1. 核准函影本; 2.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效期須為6個月以上); 3. 其他視個案情況所須之文件。 注意事項: 1.簽證審核作業時間:於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總部或馬來奕分局提出申請者,約需3個工作天辦理;於淡武廊分局提出申請者,約需5個工作天辦理。 2.個別案件如需進一步審查,處理時間得視情況延長,建議預留充足辦理時間。 3.民眾若有辦理簽證問題,建議洽詢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或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 (三)專業訪問簽證 (Professional Visit Visa) 適用於汶萊特定專案所需之專業工作或技術人員者,須事先申請專業訪問簽證。 申請程序: 須由汶萊政府機關、政府相關企業或合法登記之商業公司,代為向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提出申請。待申請核准後,該局將分別發出核准函予擔保單位(即申請之機關、企業或公司)及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申請人須憑核准函影本及相關文件,向該代表處辦理簽證章戳手續(建議事先電話預約)。 汶萊擔保單位(即申請之機關、企業或公司)向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申請簽證所須文件: 1. 申請人之簽證申請表(申請表下載:https://www.immigration.gov.bn/Borang%20PDF/Borang%20Permohonan%20Visa.pdf) ; 2. 由汶萊擔保單位(即申請之機關、企業或公司)出具之申請函及相關佐證文件; 3. 汶萊政府或相關合法登記公司出具之擔保函或推薦函; 4. 申請人本人提供之其他佐證文件。 申請人憑核准函影本,向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辦理簽證章戳手續時,須備妥以下文件: 1. 核准函影本; 2.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效期須為6個月以上); 3. 其他視個案情況所須之文件。 注意事項: 1.簽證審核作業時間:於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總部或馬來奕分局提出申請 者,約需3個工作天辦理;於淡武廊分局提出申請者,約需5個工作天辦理。 2.個別案件如需進一步審查,處理時間得視情況延長,建議預留充足辦理時間。 3.民眾若有辦理簽證問題,建議洽詢汶萊內政部移民及國籍登記局或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 |
其他 | 無 |
過境轉機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