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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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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斯里蘭卡(Sri Lank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一、斯里蘭卡政府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建議擬入境斯國之我國民眾於前往該國前詳閱https://eta.gov.lk電子簽證網頁,以做出最佳旅行規畫。

二、我國籍人民入境斯里蘭卡時仍須在機場填寫「簽證目的身分聲明書」(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並準備2吋照片2張,現場繳交60美元。離境時必須出示此證件。

三、入境斯里蘭卡時務請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效期超過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及足供旅途之資金證明等資料,以供相關單位查驗。
簽證資訊一、斯里蘭卡於113年9月27日零時起啟用新ETA系統,各國人士入境斯里蘭卡時,可至該國移民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lk/index_e.php申請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二、斯國政府另自114年10月15日起取消落地簽證措施,改要求所有各國觀光旅遊簽證申請人士必須於入境該國前獲得ETA(亦即入境斯國觀光前必須完成電子簽證申請)。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2024年4月17日起於斯國過境轉機之民眾,只要不離開航站,無需辦理簽證。
最新規定請參考斯里蘭卡電子簽證網頁:https://eta.gov.lk/sl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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