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巴拿馬(Panam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 旅遊注意事項 | ■ 旅遊警訊:巴國治安欠佳,國人赴巴旅遊穿戴請儘量簡單,注意財不露白,以免引起歹徒覬覦。於機場及飯店辦理手續時宜隨時注意身邊行李。 ■ 恐怖份子活動地區:巴國境內尚無恐怖份子活動情事。 ■ 衛生防疫: 每個國家的健康風險都不太一樣,出發前請先充份了解當地的旅遊安全概況,做好相關行前準備: 一、 巴拿馬衛生部列為管制通報之疾病包括茲卡病毒、屈公病、瘧疾、百日咳、登革熱、黃熱病、利什曼原蟲及傷寒等,多與蚊蟲叮咬有關,建議旅客採取適當防蚊措施並請醫師評估是否需備口服預防藥物,倘出現不明發燒等症狀,應立即就醫。 二、 下列沿著大西洋海岸以及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邊界之省份與自治區全年有感染間日瘧風險:Bocas del Toro、Chiriquí、Colón、Darién、Kuna Yala、Ngäbe Buglé、Panama、Veraguas;至於首都巴拿馬市、運河區及前述未列出的省份感染風險較低。 三、 ※黃熱病疫苗入境預防接種規定: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旅遊與健康—國家與地區疫苗預防接種建議列表」,來自高風險國家年齡滿1歲以上或在高風險國家轉機的旅客,必須出示黃熱病疫苗預防接種證明書,證明書自接種後第10天生效,終身有效(根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網頁資訊,2016年7月11日前核發的證明書,不受原註記之10年有效日期限制)。倘預計經由其他疫區國家入境當地,須提早接種疫苗。 四、 美國疾病管制局建議赴巴國旅遊前宜先施打A型肝炎、B型肝炎、傷寒桿菌、狂犬病、黃熱病等疫苗及服用抗瘧藥物。 由於各國政府可能依當地防疫需要,即時調整入境預防接種政策,建議於出國前先洽目的國外交部或諮詢駐外館處,瞭解最新簽證申辦或入境需備文件規定。 ■ 毒品處罰:根據巴國刑法規定攜帶毒品入境巴國或經巴國轉運者一經查獲,將處以 8 至 15 年之徒刑。如走私目的為在巴國境內販售,可另加以1/3至1/2刑期。 ■ 交通:新型空調巴士Metro Bus正逐步取代舊式公車,巴京大眾運輸交通之舒適度及安全性均有改善。巴拿馬於2014年4月正式啟用中美洲第一條地鐵,營運後疏解部分巴京交通壅塞情形,地鐵二號線已於2019年4月啟用。 ■ 治安情形:巴政府失業與貧窮問題尚未能有效解決,盜竊搶劫時有所聞,宜多注意安全。國人赴巴旅遊穿戴請儘量簡單,注意財不露白,以免引起歹徒覬覦。於機場及飯店辦理手續時宜隨時注意身邊行李。 ■ 移民:巴國國籍法採屬人及屬地並用原則,無法直接以投資或捐贈事由取得歸化護照,惟可先取得永久居留證後再申請歸化並取得護照。主要移民多來自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及中國大陸等。 ■ 其他:根據巴國相關規定,外國人欲於巴國銀行兌換旅行支票,必須在該銀行設有帳戶,否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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