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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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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瓜地馬拉共和國(Guatemal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更新瓜地馬拉入境措施一、 瓜政府現行入境措施如下:
經(空路)機場、陸路及(海路)港口入境者:自2022年8月起,無須出示疫苗卡及陰性證明,機場內亦無須配戴口罩。
二、 瓜國旅遊警示為「橙色」,籲請已在瓜國之國人請隨時注意瓜國最新防疫規定,並加強自我健康管理。
三、 國人在瓜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急難救助電話+(502)-5202-5920;境內直撥 5202-592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之「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電話0800-085-095,以即時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入境須知旅客於機場通關時需注意事項:瓜國機場有緝毒犬檢查旅客是否攜帶毒品入境。曾有國人因托運行李攜有「斯斯」及「泰諾」等含硫酸偽麻黃鹼之感冒藥,遭瓜國國際機場警政及法務機關留置,依據瓜國行政法令及反毒品走私政策,任何含硫酸偽麻黃鹼等可提煉安非他命之化學原素,在瓜國均屬嚴重違禁品;在當地持有、攜帶、消費、製造、販售及散佈硫酸偽麻黃鹼將遭嚴厲刑責。請國人入出境瓜國旅遊洽商務必特別注意,避免不慎觸法。持有美金現款或等值外幣超過一萬美元者須申報,以免遭海關沒收。
近來瓜國機場發生多起因攜帶超過1萬美元且未如實填報海關申報單,而遭瓜檢調單位收押或沒收款項之事件,為免我國人因未悉該法令而誤觸,提醒國人倘攜帶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之瓜幣(含現金、旅行支票等),抵、離瓜國前務必確實填報移民局出入境表格第16項(含貨幣種類、總額及其來源等)。
簽證資訊持中華民國護照入瓜國無需辦理簽證,可停留 30 天至 90 天(建議入關時應主動向移民局官員表達盼停留 90 天,否則通常核予 30 天),簽證到期後倘有繼續停留之需要,應於期滿前向移民局外僑組申請延期或臨時居留(地址:6 Ave. 3-11 Zona 4, Ciudad de Guatemala;電話:2411-2411)。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我國人持中華民國(臺灣)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得直接於瓜地馬拉轉機。
瓜地馬拉在台設有大使館,聯絡電話:(02)28756952、28765523;傳真:(02)28740699;地址: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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