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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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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歐洲地區
  • 國家:拉脫維亞(Latvi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赴歐免簽證待遇並非表示國人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停留,國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旅遊時,應先備妥並隨身攜帶以下文件備查:
須出示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或機器可判讀護照(MRP)。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至少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費的財力證明,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Covid19相關資訊***
一、拉脫維亞政府宣布自111年4月1日起,外國人入境已無需再提具新冠肺炎PCR陰性證明、施打合格疫苗證明或痊癒證明,除非係來自拉國政府公布的「極高風險國家」(very high risk countries,請查下附拉國外交部相關網頁)。入境後搭乘大眾運輸及進出公共室內場所已無須配戴口罩,將視實際情況,隨時調整必要措施。
二、倘民眾疑似出現感染症狀(發燒、喉嚨痛、咳嗽或呼吸困難等),請避免接觸家人或他人,並撥打專線電話8303(專線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週末上午9時至下午2時),轉撥3後,告知醫護人員您的症狀,以便安排檢測。113為緊急電話。武漢肺炎病毒篩檢以「經醫護人員研判有疑似感染症狀者」及「被要求居家隔離者」為優先,由專線醫護人員安排受檢,但民眾仍可自費申請檢測,擬自費檢測者請撥打專線電話+371-67801112登記排隊。
三、國人倘需協助請聯絡駐拉脫維亞代表處(辦公室電話:+371-67320610,緊急連絡行動電話(全天24小時):+371-29106954,網址:https://www.roc-taiwan.org/lv/index.html)。

拉國相關防疫入境管制措施隨實際狀況滾動更新,最新資訊請參考拉國外交部新冠肺炎疫情資訊網頁 https://www.mfa.gov.lv/en/information-travellers-latvia-provisions-preventing-spread-covid-19
簽證資訊拉國屬申根簽證區,國人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觀光旅遊,停留期限為每6個月內總計可停留90天(可單次或多次停留);若擬前來工作或就學,則應事先申請簽證。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自台北出發可搭乘:華航台北-法蘭克福(轉機)-里加:華航台北-維也納(轉機)-里加;華航台北-阿姆斯特丹(轉機)-里加。土航台北-伊斯坦堡(轉機)-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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