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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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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斯里蘭卡(Sri Lank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一、已取得斯國電子簽證(ETA)或落地簽之國人,需於入境時填寫一張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並附上2吋照片1張,請國人於入境斯國時配合辦理。
二、入境斯里蘭卡時務請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效期超過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及足供旅途之資金證明等資料,以供相關單位查驗。
三、外國人入境斯里蘭卡後,亦可在首都可倫坡之入出境移民署申請簽證延期(總停留期間最長不可超過6個月),需攜帶於斯國停留期間有效期限達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機票、護照尺寸照片一張、簽證55美元及其他相關佐證文件等親自前往申辦。
簽證資訊一、邇來我國人辦理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國籍欄並無中華民國或台灣之選項,即使已選擇他國國籍,仍必需辦理落地簽證並支付60美元。
二、依據斯國落地簽證規定所有國籍人士可抵斯國後,繳納60美元申辦兩次入境停留30天觀光落地簽證,50美元申辦多次入境停留30天商務落地簽證。
其他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


過境轉機2022年1月12日起於斯國過境轉機之民眾可免費辦理落地簽證,單次入境停留2天。

最新規定可參考網頁:https://eta.gov.lk/slvisa/visainfo/fees.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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