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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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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瓜地馬拉共和國(Guatemal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瓜地馬拉入境措施一、 瓜地馬拉政府已取消COVID-19疫情入境檢疫相關措施。
二、 瓜國首都機場已取消使用紙本出入境單,國人請於登機前72小時內線上填寫申報表格,網址如下: https://farm2.sat.gob.gt/declaDelViajeroGt-web/ pages/public/declaracionJuradaDelViajero.html
三、 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及尼加拉瓜簽有中美洲4國邊境協議(CA4),國人前往瓜、宏、尼3國(薩國除外)享有總計停留90天免簽證待遇,須注意該90日是連續停留上揭3國總日數,倘國人於瓜國停留60日後欲赴訪宏、尼2國,則僅餘30日免簽停留天數;若需更多停留天數,則建議於行程中轉赴非上揭4國之國家,如墨西哥、哥斯大黎加等,後再次入境上揭3國時免簽停留日數將重新計算。
四、 國人由空路或陸路進出瓜國時,請務必確認瓜國移民官員於護照上蓋妥入出境章戳,否則將被視為非法入境並處以1,000瓜幣之罰鍰,且將無法再透過陸路方式前往其他中美洲國家。
五、 瓜國治安仍具一定風險,偶傳搶案,建議國人在瓜旅遊應注意周遭環境,避免單獨行動及夜晚外出;另呼籲國人出國前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該局LINE官方帳號(ID:@boca.tw)完成「出國登錄」。
六、 國人在瓜國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急難救助電話:+502-5202-5920(境內直撥:5202-592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入境須知旅客於機場通關時需注意事項:瓜國機場有緝毒犬檢查旅客是否攜帶毒品入境。曾有國人因托運行李攜有「斯斯」及「泰諾」等含硫酸偽麻黃鹼之感冒藥,遭瓜國國際機場警政及法務機關留置,依據瓜國行政法令及反毒品走私政策,任何含硫酸偽麻黃鹼等可提煉安非他命之化學原素,在瓜國均屬嚴重違禁品;在當地持有、攜帶、消費、製造、販售及散佈硫酸偽麻黃鹼將遭嚴厲刑責。請國人入出境瓜國旅遊洽商務必特別注意,避免不慎觸法。持有美金現款或等值外幣超過一萬美元者須申報,以免遭海關沒收。
近來瓜國機場發生多起因攜帶超過1萬美元且未如實填報海關申報單,而遭瓜檢調單位收押或沒收款項之事件,為免我國人因未悉該法令而誤觸,提醒國人倘攜帶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之瓜幣(含現金、旅行支票等),抵、離瓜國前務必確實填報移民局出入境表格第16項(含貨幣種類、總額及其來源等)。
簽證資訊持中華民國護照入瓜國無需辦理簽證,可停留 30 天至 90 天(建議入關時應主動向移民局官員表達盼停留 90 天,否則通常核予 30 天),簽證到期後倘有繼續停留之需要,應於期滿前向移民局外僑組申請延期或臨時居留(地址:6 Ave. 3-11 Zona 4, Ciudad de Guatemala;電話:2411-2411)。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我國人持中華民國(臺灣)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得直接於瓜地馬拉轉機。
瓜地馬拉在台設有大使館,聯絡電話:(02)28756952、28765523;傳真:(02)28740699;地址: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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