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西地區
- 國家:蒙古(Mongoli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一、 台灣旅客赴蒙古需要申請簽證。申請相關資訊請詳本頁面「簽證欄位」。 二、 依蒙古國法律規定,未經有關單位允許之書刊、文件、影片、古生物及考古學上的發現(建議勿攜出石頭類之物品,以免被認為化石而引起不必要之困擾),多種植物及其種子、鳥類、野生動物、家畜、羊毛、未加工之皮革、獸皮、毛皮等依法不得攜入及攜出蒙古。 三、外國旅客於入境時須配合蒙古國進行旅客生物辨識資訊採集。 四、成吉思汗為蒙古國家精神象徵,具神聖地位,獲蒙古國人高度尊崇,其雕像及塑像亦為蒙古人民所珍視。有外國旅客因對成吉思汗雕像做出侮辱性言行並拍攝影片上傳社群媒體,引起蒙古民眾反感及責難,當事人並已遭蒙古警方逮捕接受調查。鑒於成吉思汗為蒙古國家精神象徵,具神聖地位,其雕(塑)像均獲蒙古國人高度尊崇,外交部再次提醒前往蒙古國旅遊或洽商國人,應尊重當地傳統文化,切勿做出戲謔或侮辱言行,以免影響個人人身安全,甚或觸法。 五、在蒙國人如需急難求助,請即撥打駐蒙古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76-9909 -1213(蒙古境內請直撥9909-1213);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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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台灣旅客前往蒙古國進行短期觀光、參加運動/文化活動、轉機,可以上網辦理「電子簽證(E-VISA)」。其他旅行目的,則須事先向「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或其他蒙古駐外使領館申辦適當類別之「紙本簽證」,並依據簽證核發單位的要求繳交適當文件。 【蒙古國電子簽證(E-VISA)】 蒙古外交部公告,自2023年3月24日起,台灣護照持有人享有線上申請蒙古國電子簽證(E-VISA)待遇,申請人可自行上網申請。 18歲以下未成年人入境蒙古國應有監護人同行,申請電子簽證及入境蒙古國時,應同時提供監護人資訊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我國英文戶籍謄本)。至於是否通過電子簽證,由蒙古國移民署審理後裁決。 一、僅限前往蒙古國觀光、參加運動/文化活動、轉機,停留效期最多30天(轉機簽證效期僅10天),不可延期、不可轉換簽證類別。 二、申辦網站(蒙古國移民署官網):https://evisa.mn 三、應備文件: 1. 效期超過6個月之台灣護照資料頁清晰圖片,須包含護照基本資料頁及簽名頁(格式僅限.jpg .bnp),圖檔大小建議在500KB內。 2. 旅行佐證文件圖片:如邀請函、訂房紀錄、醫療保險、財力證明、機票等(上傳格式僅限為.jpg .bnp),旅客依據自身所備文件上傳。 3. 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以便系統回傳資訊確認)。 4. 以信用卡支付簽證費。 5. 審核期至少3個工作天,繳費後不退費。審核時間以蒙古移民署個別通知為準,建議於出發前至少2周提早申請。每年5月-8月旅遊旺季期間,審核期常見超過數周,有時效考量者,建議直接向「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申請紙本簽證。 四、申請人應將電子簽證列印紙本隨身攜帶或者進行手機截圖,以備入境時供蒙古海關檢核或於旅行中提供相關機關查核。 五、18歲以下旅客建議直接向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申請紙本簽證為妥。 六、申請電子簽證遭遇問題,請擷取申請畫面並以電子郵件向以下單位反應: 1. 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 電郵: ubtrade.taipei@mfa.gov.mn 2. 蒙古國移民署( Immigration Agency of Mongolia) 電郵:info@immigration.gov.mn 七:簽證費用:51.5美元(簽證費45美元、手續費5美元、銀行手續費1.5美元) 【蒙古國紙本簽證】 蒙古國紙本簽證依照旅行目的分為觀光簽證及非觀光簽證,相關說明如下: 一、觀光簽證:停留期限為30日,簽證效期為150日,可申請單次或兩次入境,並可向該國移民署申請延長一次(上限為30日),意即最長可待在蒙古60日。 二、非觀光簽證:倘赴蒙停(居)留期間超過30日者,則須備妥邀請函,內容註明赴蒙古目的、申請人英文姓名、護照號碼、護照期效及出生年月日等。邀請函須由蒙古邀請單位提供,並經相關政府機關核准。 三、根據蒙古國政府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之簽證規定,台灣旅客申請簽證須提交下列文件: 1. 簽證申請表:請自蒙古移民署官網下載 *下載網址: https://immigration.gov.mn/en/application/ 2. 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及護照與身分證之影本 3. 6個月內拍攝、規格為3.5 X 4.5公分照片 4. 機票訂位證明 5. 預訂飯店或住宿證明之影本以及相關付款收/單據。 6. 依據旅行目的提交相關佐證文件。 (相關佐證文件或詳細申請規定請洽詢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 四、倘計劃取道前往俄羅斯等蒙古的鄰國旅遊,必須事先在台申請入境該等國家之觀光簽證;倘為旅遊鄰國期間過境蒙古並順道從事觀光旅遊,則應事先申辦「過境簽證」(Transit Visa-可透過電子簽證方式辦理,停留期限為10天)。旅客抵離蒙古時需分別填具入、出境申報單。 五、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地址及聯絡資訊如下: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11樓1112室; 聯絡電話:02-27229740 傳真:02-27229745 電子郵件:ubtrade.taipei@mfa.gov.mn |
其他 | 一、根據蒙古國海關規定,旅客攜帶入境現金在蒙圖1,500萬以下不須申報,超過此額度者須向海關申報。由於蒙圖匯率波動甚大,建議旅客出發前至蒙古國中央銀行(Bank of Mongolia)網站 (https://www.mongolbank.mn)查詢。註:美金兌換蒙圖匯率約在1美元兌3,000蒙圖~3,500蒙圖間波動。 二、成吉思汗為蒙古國家精神象徵,具神聖地位,獲蒙古國人高度尊崇,其雕像及塑像亦為蒙古人民所珍視。曾有外國旅客對成吉思汗雕像做出侮辱性言詞並拍攝影片,立即遭警方依法逮捕調查。該辱蒙事件迅速於網路流傳並經蒙古媒體報導,引發蒙古國民眾憤慨情緒。外交部呼籲國人於蒙古旅遊期間,應充分理解並尊重當地傳統文化,於公共場合避免喧嘩引人側目,切勿做出戲謔或侮辱言行,情節嚴重者可能遭到罰款或依法監禁,甚或影響個人人身安全及雙邊關係。 |
過境轉機 | 從台灣前往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可經由首爾、釜山、東京、香港、北京、廣州等地轉機。倘航班銜接順利,自台灣飛往烏蘭巴托航程(包括轉機)時間約在8至12小時之間,實際航程仍視旅行機票規劃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