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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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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紐西蘭(New Zealand)
  • 駐外館:奧克蘭(Auckland)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注意事項邊境開放:紐西蘭自2022年7月31日晚11時59分已全面開放邊境,受理各類簽證申請案。

紐西蘭簽證延期: 旅客應利用以下網站確認所持簽證到期日期: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about-us/our-online-systems/visa-verification-service

旅遊警示:紐西蘭最新旅遊警示請參考紐西蘭政府網站: https://www.safetravel.govt.nz/
入境須知申報攜帶物品與檢疫規定:紐西蘭對於旅客攜帶進口之各項物品,尤其草藥/傳統藥品、肉類製品、種子與植物、水果、蜂蜜等均有嚴格規定,違規者可被當場處以紐幣400元之高額罰金。入境旅客應丟棄任何可能有問題的物品至機場提供的檢疫箱,且誠實申報所攜帶物品,切勿存僥倖心理。

詳細規定請參閱紐西蘭初級產業部( 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 )網站( https://www.mpi.govt.nz/travel-and-recreation/arriving-in-new-zealand/ ) 及

入境注意事項與入境卡填寫中文說明網頁( http://www.mpi.govt.nz/travel-and-recreation/arriving-in-new-zealand/items-to-declare/resources/quarantine-information-in-traditional-chinese/ )

家庭寵物如貓、狗,可能散佈疾病或危害環境,嚴格限制攜入。詳細資訊請參閱網站 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live-animals/pets/

其他禁制物品攜入相關規定,請參閱紐西蘭海關網站:http://www.customs.govt.nz/features/prohibited/imports/Pages/default.aspx?q=8&s=8 

所有入境紐西蘭的旅客都需攜帶護照,有效日期需至少比預計離境日期多三個月。

日前發生國人赴紐西蘭因攜帶成藥遭航警留置偵訊事件。由於部分感冒藥(如:ContacNT 及Contact 400)可能含有煉製安非他命原料之「Pseudoephedrine」成分,過量攜帶者即可能觸法而遭起訴。提醒國人前往紐國,避免攜帶過量含有該成分之藥品,倘因個人醫療所需,務請隨身攜帶醫師處方箋或醫療說明書(含英譯本),以供查驗。

依據紐西蘭移民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紐國移民官可針對曾遭他國拒絕入境、驅逐或押解出境之旅客,註銷其簽證或拒絕入境,且不適用免簽證待遇。

詳細資料請參閱紐西蘭移民局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new-zealand-visas/apply-for-a-visa/tools-and-information/general-information/travelling-to-and-arriving-in-new-zealand

紐西蘭政府自2018年10月1日正式實施《Customs and Excise Act 2018》,依據該法,紐西蘭海關官員可於旅客抵紐時要求隨身電子裝置(包含手機)解鎖、提供密碼,倘若旅客拒檢,依據相關法規可沒收電子、起訴旅客及最高併科5,000紐幣之罰款。
簽證資訊1、紐西蘭政府宣布自2009年11月30日起予我國人免簽證停留90天待遇。
2、其他簽證,請洽紐西蘭移民局簽證申請中心(Immigration New Zealand Visa Application Center,INZVAC)
地址:11073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第二交易廣場)7樓A室 (群益金融大樓)
電話:(02)8723-0805
網址:https://www.vfsglobal.com/newzealand/taiwan/Chinese/Index.html
電郵:info.nztw@vfshelpline.com
3、紐西蘭特別關注自助行旅客或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旅客之旅行計畫與財力證明,旅行計畫應包括停留城市、住宿規劃、交通安排與參訪景點等資訊,如果行程是在紐友人安排,則應提供友人正確姓名與聯繫方式,讓移民官查證;財力證明包括存款證明、攜入現金(每月以1000元紐幣以上估算為宜)、信用卡額度證明等。
4、請國人入境紐國須從事與簽證目的相符之活動。

【紐西蘭ETA制度】
1、紐西蘭移民局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ETA)制度,適用免簽證入境紐國之60個國家(包含我國)之國民,無論以搭機或乘坐郵輪赴紐(包含轉機),均需於事前上網申請取得ETA。
2、ETA效期為2年,透過手機App或網頁瀏覽器申請之費用分別為17紐幣或23紐幣。紐國移民局上揭公告亦宣布,將隨ETA一併徵收「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稅」(International Visitor Conservation and Tourism Levy),費用為35紐幣,其效期與ETA相同,亦即只要ETA有效,IVL亦將有效。
3、至航空公司或郵輪機組員所適用之ETA及IVL之相關規定與前述一般旅客不同,詳情請上紐西蘭移民局官網(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about-us/media-centre/news-notifications/government-confirms-electronic-travel-authority-details)查詢。
4、「電子旅行授權」並非簽證,僅適用於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紐國人士,因其他事由申請紐國簽證者,無需申請「電子旅行授權」。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過境僅限於奧克蘭國際機場,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符合免簽證資格之旅客無須申請過境簽證,但須事前申獲ETA電子旅行授權,無須繳交IVL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詳細規定請參閱紐西蘭移民局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new-zealand-visas/apply-for-a-visa/about-visa/transit-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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