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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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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澳大利亞(Australia)
  • 駐外館:雪梨(Sydney)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特殊資訊
旅遊注意事項有關攜帶物品方面:依據新南威爾斯州「1998年武器禁止法案(Weapons Prohibition Act 1998)」規定,持有防身用之電擊槍(taser)、辣椒噴霧器(pepper spray)、chemical mace(化學噴劑)、雷射筆(功率超過1毫瓦者)等均屬違法,故請國人特別留意。
邇來時有國人持觀光簽證來澳,卻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而遭澳洲移民部駐雪梨國際機場官員逕遣返回國之案例,包括來澳為出口神桌進行組裝工作、未購買回程機票;打工度假結束後出境,於短期內,持觀光簽證再度來澳,遭移民部官員懷疑「假觀光、真打工」;年度內來澳頻仍,卻未能提供充分財力證明而被遣返等。
台商服務資訊請參考雪梨僑教中心"澳洲雪梨台商服務手冊":https://www.ocac.gov.tw/OCAC/File/Attach/24149560/File_371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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