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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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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加拿大政府為因應COVID-19疫情,更新入境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2021-02-2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385


1. 加拿大政府為防範COVID-19疫情擴散,自2020年3月18日起關閉邊境,除加國公民與永久居民、外交人員、航空機組員、加國公民的外籍眷屬及美國公民外,禁止外國人民以航空方式入境加國。其後陸續放寬特定條件人士入境,相關入境規定請參考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加拿大簽證及入境須知」: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1-115-e4659-1.html
2. 另加拿大政府因應疫情,自2021年2月22日起緊縮入境防疫措施,包括:
(1) 航空入境:所有搭乘飛機入境加國的旅客,須於抵達機場入境時進行COVID-19核酸檢測,並在14日檢疫期滿前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旅客應於登機前訂妥入境後入住加國政府指定的防疫旅館3日以等待入境檢測結果,期間衍生的住宿、飲食、清潔、防疫及安全管理等費用由旅客自付。相關防疫旅館資訊已於2月18日於加國政府網站公布。
(2) 陸路入境:所有經陸運入境加國的旅客,自2021年2月15日起須提供抵達前72小時內在美國取得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抵達前14日到90日內「陽性檢測證明」。僅必要行業之卡車司機、緊急服務人員及跨境工作者可豁免。經陸運入境加國的旅客亦應於抵達的檢測站進行核酸檢測,並在14日檢疫期滿前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加國將於2021年3月4日前陸續設立16個邊境檢測站。
(3) 不論以空運或陸運入境的所有旅客,自2021年2月22日起均須透過ArriveCAN軟體,以電子方式提交接觸史及檢疫計畫方可登機及入境;另於檢疫隔離期間,須以電子方式每日回報COVID-19相關訊息。
(4) 有關隔離場所規定:入境者不得與在醫院或長期照護機構工作者、65歲以上長者、免疫力較低及可能患有嚴重疾病者同住。
3. 國人在加拿大倘遇緊急狀況急需協助,請聯繫最近的代表處或辦事處尋求協助:駐加拿大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1-613-762-6090、駐多倫多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1-416-587-8111、駐溫哥華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1-604-377-873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4. 有關加國最新疫情資訊,請參考加國政府網站:Canada.ca/coronavirus。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 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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