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街頭扒竊猖獗,旅客應避免攜帶貴重首飾,包包務必放置身前,切勿任意放置或離開視線以免遭竊。倘遺失護照,應立即向事發所在地之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並向駐蒙古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以利返國。
二、蒙古部分地區有食用土撥鼠之飲食習慣,曾有遊客因食用野味引發感染鼠疫風險,提醒國人在蒙古國期間,應避免食用鼠類或生食肉品。
三、蒙古國幅員廣大,郊外基礎設施不佳,醫療條件亦非完善,建議高齡、孕婦、幼童、患有脊椎或慢性疾病者,應審慎評估自身健康狀況是否適合赴蒙旅遊。
四、蒙古國較佳之醫療機構多為外國醫院,就醫及住院費用高昂(住院費用每週約1萬美元),建議國人赴蒙前應投保包含意外、醫療及後送回國之海外醫療保險。
五、有外國人透過網路仲介至牧民家庭打工換宿,引發諸多糾紛,鑒於蒙古國對打工換宿並無法令規範,難以保障外國人權益,建議國人不宜赴蒙古國打工換宿。
六、曾有外國旅客因對成吉思汗雕像做出侮辱性言行,引起蒙古民眾反感,並遭警方逮捕。成吉思汗為蒙古國家精神象徵,具神聖地位,旅客應尊重當地傳統文化,切勿做出戲謔或侮辱言行,以免影響人身安全甚或觸法。
七、中國今年3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業於7月1日生效,該法目的即為推動同化政策及打壓言論自由,其中第63條有所謂「域外適用條款」,凡批評中國或聲援維吾爾等少數民族之個人或團體都可能被中國惡意曲解為「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製造民族分裂」而遭中國定罪。蒙古國與中國於1989年簽訂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另於1997年簽訂引渡條約,均已生效。我國人在蒙古國旅行或轉機前往中國,務必注意蒙中兩國之間簽有上述條約,加劇中國跨境鎮壓及長臂管轄行為,增加我國人旅外風險。外交部提醒國人海外商旅或停留期間,宜注意相關法規動態與衍生之潛在風險,以維護自身權益及人身安全。
八、為保障國人安全,外交部呼籲國人出國前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該局LINE官方帳號(ID: @boca.tw) 完成出國登錄。另亦建議下載「旅外安全指南」APP(連結:https://k7h2b.app.goo.gl/LrS1)可隨時查詢旅外安全相關資訊。
九、國人在蒙古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駐蒙古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76-9909-1213(蒙古境內請直撥9909-1213);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便即時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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