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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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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歐洲地區
  • 國家:盧森堡 (Luxembourg)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4-06-21
    警示等級灰色警示-提醒注意
    國家地區盧森堡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Luxembourg
    警示說明

    一、外交部建議國人,赴歐洲旅遊前請務必購買海外急難救助及全額醫療保險,保障旅遊期間內自身的安全與權益;行前並與親友或雇主洽妥國際匯款方式,以備及時獲得財物濟助。旅遊期間務必小心自身護照及身分證件及錢財。倘護照或錢財遭竊,請立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
    二、有關盧森堡疫情資訊可參閱該國衛生部網站(https://www.m3s.gouvernment.lu)或撥打諮詢專線電話(+352.247.655.33)
    三、為保障旅外國人安全,請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領務局LINE帳號(ID: @boca.tw) 完成出國登錄。
    四、國人在盧森堡倘遇急事件,請即撥打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0475-472-515洽助,或撥「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886-800-085-095通報,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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