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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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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馬來西亞 (Malaysia)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4-03-07
    警示等級黃色警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國家地區馬來西亞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Malaysia
    警示說明

    一、馬來西亞自2023年12月1日起規定,所有外籍人士入境馬國前3天內須上網填報「馬來西亞數位入境卡」(MDAC),詳細填寫姓名、國籍、護照號碼及有效日期、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抵離馬國日期、入境馬國之交通方式(陸、海、空)等資料。但以下類別人士例外:經新加坡過境或轉機而不需經過入出境檢查者、馬國永久居民、持馬國長期工作簽證或居留簽證者、自動通關證(MACS)持有者,以及持外交及公務護照之駐在國使領人員。網址: https://imigresen-online.imi.gov.my/mdac/main。
    二、馬國給予我國人免簽入境30天,逾期停留除將面臨裁罰金額處分,對於逾期停留時間較長累犯或逾期停留時間過長者亦可能面臨併罰拘役監禁。
    三、邇來因跨國電信詐騙、非法工作及遭誘騙至國外工作案件頻傳,爰馬國移民局針對若干以免簽方式入境之可疑旅客加強查驗,有以下情形者常遭拒絕入境或遣返:
    (一)以免簽方式頻繁進出/穿梭往來新加坡、泰國等鄰近國家者;
    (二)不諳英語、無在馬國關係人聯絡資訊、入境後行程未能明確交代者;
    (三)回程機票日期訂在入境第31天之後者 (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最多僅能停留30天);
    (四)未備妥財力證明者(馬國機場移民局不接受旅客以信用卡作為財力證明);
    (五)護照污損者(含護照黏貼有不當標示;護照資料頁或若干內頁有浸泡、污漬或撕裂)。
    四、倘國人在馬旅遊期間遺失護照,請先向馬國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並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後,另向當地移民局申請特別准證(special pass)以持憑離境返台。如遺失護照發生在砂拉越或沙巴二地,可持報案證明及特別准證至吉隆坡,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
    五、「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正式宣布COVID-19疫情結束,目前赴馬旅客事前無須出示登機前陰性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入境後免檢測、免隔離。
    六、為預防意外傷/亡事件發生,建議赴馬旅遊國人事先投保旅遊平安/意外/醫療等保險,以及在隨身攜帶之旅行證件(如護照)上載明緊急聯絡人/保險受益人聯絡資訊。另建議出國前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該局LINE官方帳號(ID:@boca.tw)完成「出國登錄」。
    七、外交部提醒擬前往馬來西亞的國人,出發前務必隨時注意該國(含東馬)有否公布新措施,並事先向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確認,以免遭到拒絕登機或入境;倘因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駐馬西亞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0-19-656-9912;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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