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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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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泰國 (Thailand)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4-01-23
    警示等級黃色警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國家地區泰國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Thailand
    警示說明

    一、 泰國政府公告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持台灣護照之旅客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泰國觀光旅遊,每次停留不超過30日。
    應準備文件:
    (一)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剩餘效期6個月以上。
    (二) 回程機票證明。
    此外,泰國移民局仍有准駁旅客入境權力,建議國人準備飯店訂房紀錄(或在泰國住宿聯繫人地址及聯繫方式)、足夠財力證明(每人至少1萬泰銖、每家庭至少2萬泰銖或等值貨幣、信用卡等)備查,並遵守泰國海關入境規定誠實申報。
    外交部呼籲國人來泰國務必遵守當地法規,勿非法工作或逾期停留,若規劃於泰國停留超過30天,仍須事先向泰國駐外機構申請紙本簽證。國人相關入境泰國問題,可致電泰國移民局(英、泰文服務),電話+66-2-141-9889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th/ 或泰國經濟貿易辦事處(台北),電話02-2773-1100 (簽證)詢問。
    二、 泰國政府已取消要求國際旅客入境泰國之防疫規定,旅客不需COVID-19疫苗證明或醫療保險即可入境泰國,或於泰國轉機;外交部仍建議國人來泰事先投保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醫療險等,以備在海外遇緊急事件或就醫等各項需求。
    三、 泰國雖於2022年6月9日正式將大麻除罪化,但依據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含製品)為二級毒品,在我國境內任何製造、運輸、販賣、攜帶入境、持有及施用的行為,都將面臨嚴重刑責;國人倘在泰國吸食大麻仍需注意自行承擔風險,若有身體不適,建議直接前往就醫。
    四、 泰國政府亦提供旅客中文翻譯之服務,包括可於泰國境內直撥觀光警察1155專線(提供24小時包括中、英、泰等語言報案或申訴等)、泰國觀光局旅遊協助中心1672專線(24小時中英泰語),亦可下載泰國政府設置之「Tourist Police I Lert U 」手機app,可即時與觀光警察緊急中心聯繫,並提供口譯和筆譯的旅遊協助,旅客也可透過拍攝事故照片等方式,並通過該應用程式上傳以尋求幫助。
    五、 外交部再次提醒有意赴東南亞工作國人務必提高警覺,近期仍有國人前往清邁、曼谷等地後,被轉往緬甸、寮國等地遭詐騙集團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例,再次呼籲國人對於提供免費機票、號稱高薪且不合常理條件的徵才廣告應審慎評估,切勿抱持僥倖或輕忽心態,否則容易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造成精神或財務的損失,甚至影響其人身安全。
    六、 國人倘在泰國境內遇急難需要協助,可撥打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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