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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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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越南 (Vietnam)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3-10-30
    警示等級黃色警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國家地區越南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Vietnam
    警示說明

    一、越南政府自2023年8月15日起開放所有國家/地區申請赴越電子簽證,其中適用對象包含我國,越南電子簽證最長停留時間為90天,單次入境收費25美元,多次入境收費50美元,申請工作日3天,申請網址:https://evisa.immigration.gov.vn/web/guest/khai-thi-thuc-dien-tu/cap-thi-thuc-dien-tu
    二、國人旅越期間,除旅行社安排之車輛外,建議搭乘當地大眾交通工具或標誌清晰、合法之計程車或其他合法叫車服務(相關APP: GRAB、GOJEK、BE),勿搭乘路邊來路不明之攬客車輛,以免上當受騙。
    三、有關申辦越南簽證事宜,請向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總辦公室)(Viet Nam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aipei )查詢,電話:(02)2516-6626,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2樓、3樓,網址:https://vnoffice-taipei.mofa.gov.vn/vi-vn/Trang/default.aspx
    四、為確保旅居越南國人之人身安全,建議國人務必遵守當地政府法規並做好自身安全及健康管理。國人倘於越南期間遇急難需協助,請即撥打駐越南代表處(順化以北)緊急聯絡電話:+84-913-219-986,或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峴港以南)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亦可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連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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