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更新日期 | 2023-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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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等級 | 黃色警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
國家地區 | 新加坡 |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 | Singapore |
警示說明 | 一、有關COVID-19疫情入境管制措施: (一)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短期旅客不強制購買旅遊保險(仍鼓勵購買旅遊保險),亦無須出示登機前陰性檢測證明。短期旅客僅須出示完成疫苗接種證明,入境新加坡後免檢測、免隔離,即可自由活動。 1.依據星國規定,「完成疫苗接種」為施打WHO列入緊急使用清單之疫苗,例如輝瑞BNT/莫德納/AZ疫苗共2劑(詳細規定請參考 https://www.ica.gov.sg/enter-transit-depart/entering-singapore)。 (1)申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或; 3.持「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者,可以盡早利用「疫苗查驗網站」(https://eservices.ica.gov.sg/STO1/VCP)檢查是否符合星國入境規定,並建議於申請新加坡電子入境卡(SG Arrival Card)時,事先上傳數位COVID-19健康證明。 (二)短期旅客從台灣入境新加坡相關手續與流程 (入境規定時有修正,入境前請務必參考ICA網頁https://www.ica.gov.sg/enter-transit-depart/entering-singapore): 1.已完成疫苗接種旅客/12歲以下孩童(201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1)登機前72小時內上網填寫新加坡電子入境卡(SG Arrival Card:eservices.ica.gov.sg/sgarrivalcard,可同時上傳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2.未完成疫苗接種者(滿13歲或以上): (1)未完成疫苗接種者仍可入境新加坡 (三)擬在星停留超過30天之短期旅客,請在30天內,攜帶「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至指定診所作血清檢測,以更新接種紀錄,提供血清檢測之診所名單請見: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 1.已在境外完成疫苗接種之短期旅客,可在入境新加坡時,向移民官員出示英文疫苗接種紀錄(例如「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或載有每一劑疫苗資訊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則接種紀錄在抵星兩天內(若未正確顯示,請上網填寫表格:go.gov.sg/vds-query-form),即可顯示於星國HealthHub或TraceTogether手機應用程式,讓短期旅客在星期間,適用與當地已完成接種居民同樣的防疫措施。 (四)長期旅客入境新加坡相關手續與流程 包括新加坡公民、永久居留、持工作准證(work pass)及學生准證(student pass)等長期准證之旅客,請參考新加坡移民及關卡局網頁( https://www.ica.gov.sg/)。 (五)登機前檢測與入境檢測規定 登機前檢測 (未完成疫苗接種者適用) 1.登機前檢測可接受核酸檢測(PCR)或由專業醫護人員操作之快篩(ART),但不接受自我檢測,另短期旅客不適用遠距快篩(Remotely supervised ART)。未滿3歲(以2022年而言,即為2020-2022年出生)幼兒可豁免檢測; (1)陰性檢測報告的時效為表定登機時間前「2天內」,例如12月1日所作之檢測,則至12月3日23:59前均有效; 2.入境檢測規定 (1)已完成疫苗接種者,不須進行入境檢測亦不須隔離,即可自由活動。 3.星國進行COVID-19核酸檢測(PCR)或快篩(ART)診所名單請見星國衛生部網頁(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 (六)2022年8月29日起更新之星國重要防疫規定如下 1.戶外或室內均可不必戴口罩,在醫療保健設施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仍強制戴口罩。 2.社交聚會、餐館內用及家庭訪客均無人數限制。 二、登革熱疫情: (一)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計顯示,截至2022年12月5日止,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30,969人,為2021年的6倍。由於新加坡氣候炎熱,病媒蚊繁殖週期快速,登革熱病毒潛伏期較短。加上今年炎熱多雨潮溼的天氣導致病媒蚊數量升高,以及疫情期間仍有較多人居家辦公,易遭白天活動的病媒蚊叮咬,導致病例數激增。 三、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鄭重呼籲及提醒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四、國人在新加坡境內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新加坡境內請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