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海地共和國(Haiti)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1、外籍旅客入境海地均需繳納觀光捐10美元,不滿5歲之幼童、持公務護照或外交護照者免繳。機場行李轉盤附近,可付費租用行李車,每輛2美元(或等值古德,以機場公告為準)。 2、來海地商旅國人,請事先檢視護照效期及過境國家簽證,並遵守相關國家入出境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3、攜帶逾40萬古德或等值1萬美元之現金、支票或物品入境時,請向海關誠實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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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海地從事非工作性質之停留,可免簽證入境,最長停留90天;停留逾90天需預先申請停留簽證或居留證,逾期停留出境時需繳納罰款。 詳細資訊及申請海地其他種類簽證,請洽海地駐臺大使館。 地址: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之1號8樓 TEL:(02)2876-6718 FAX:(02)2876-6719 EMAIL:haiti@ms26.hinet.net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與美國邁阿密、勞德岱堡、紐約及加拿大蒙特婁均有班機往返。 國際航空公司可能受治安影響,隨時調整往返海地之航班,赴海地經商、旅遊或從事其他活動之國人,應於行前確認班機抵離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