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aint Christopher and Nevis)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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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須知 | 一、入境克國時移民局將逕予核蓋入境戳記。 二、持我國護照於克國RLB機場入境短期停留之14歲以上旅客,可使用機場自動護照查驗機台,縮短入境通關時間,惟仍須事先上網登錄海關及移民入境表格(www.knatravelform.kn)。 克國已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惟所有旅客仍須於入境前上網登錄海關及移民入境表格(knatravelform.kn)。 國人在克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緊急聯絡電話:+1-869-662-4792;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
簽證資訊 | 申辦程序: 1、國人享有免簽證待遇,適用觀光及商務等目的,最長停留期限為90天,惟須於出境我國時向航空公司及入境克國時向移民局官員出示護照及來回機票,可獲克國移民局核發效期一個月之停留許可。 2、在克國居留工作,必須申請工作許可(Work Permit),雇主需為受僱者向克國國家安全部(Ministry of National Security)提出申請,申請過程需時三週,所需文件除申請書外,尚需良民證、出生證明及愛滋病帶原測試報告。工作許可證規費為每年2,500EC(約折合930美元)。 3、學生來克國就讀,須於抵達克國後30天內,透過學校向克國政府申請學生簽證及居留證件,所需文件除申請表、護照、來回機票及彩色照片一張外,尚須檢附出生證明(建議須經驗證)、醫療檢驗報告、入學許可、財力證明及規費400EC(150美元)等其他要求文件。 所需文件: 1、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並具6個月以上效期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2、來回機票證明。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旅遊旺季(11月至3月)克國每日自美國邁阿密及美屬波多黎各直飛班機二班,淡季(4月至10月)每日一班,旅遊旺季往返紐約每週二班,淡季每週一班,往返亞特蘭大及夏洛特每週一班(僅旺季有班機)。自台北可至洛杉磯或舊金山,再轉往邁阿密或美屬波多黎各轉抵克國。或由台北直飛抵紐約,再直飛克國或自邁阿密或美屬波多黎各轉抵克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