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格瑞那達(Grenad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入境前6日曾在黃熱病疫區旅遊或轉機者,應提具黃熱病疫苗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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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訊 | 我國人擬赴格國,應至格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簽證,並備妥以下文件: 1. 護照(離境時效期6個月以上) 2. 資訊完整之簽證申請表(可於格國大使館/領事館網站下載) 3. 2張3個月內拍攝之護照尺寸照片(其中1張須經地方法院或公證人公證,表格可於格國大使館/領事館網站下載) 4. 匯票或線上繳付簽證費證明,另提交寄還護照之匯票 5. 來回機票 6. 下榻旅館資訊 費用及注意事項: 1. 簽證申請表請以藍筆或黑筆填寫,須在出發前至少6週前遞件。申辦簽證需時約10個工作天,費用單次入境為200美元,多次入境為375美元,僅得以匯票或支票方式支付,臨櫃辦理民眾須現金支付。 2. 簽證倘需寄回,申請人請另提供匯票20美元供快遞服務(美國境內)或60美元供國際快遞服務(美國以外),匯票載明兌付格瑞那達大使館。 3. 非經格國勞工部授權的簽證持有者禁止在格國工作。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國人過境轉機仍須申請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