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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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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1、入境所需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自入境日起算效期逾6個月以上)
(2)來回或續程機票之訂位紀錄
2、注意事項:
(1)請勿逾期停留。
(2)請勿攜帶農產品及其他違禁品入境(例槍彈、刀械及毒品等)。
簽證資訊2013年3月4日起,英屬開曼群島政府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
所需文件:
免簽證入境須持經我外交部核發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並具6個月以上效期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最長可停留30天。(謹註:我駐外館處核發之臨時護照不適用免簽)

申辦機構:
英屬開曼群島政府移民局
Tel:+ 1-(345)-244-2076
Fax:+ 1-(345)946-0734
Add:P.O Box 1098, Grand Cayman KYI-1102, Cayman Islands
Website:http://www.immigration.gov.ky
郵輪簽證:搭郵輪短期入境無須簽證,只需有起訖點美國簽證即可。
其他因應武漢肺炎注意事項
一、 英屬開曼群島已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
二、國人在英屬開曼群島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緊急聯絡電話:+1-869-662-4792;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即時協助。
過境轉機須經美國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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