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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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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規定一、哥斯大黎加政府已取消COVID-19入境檢疫相關措施。
二、哥國政府積極執行打擊毒品及預防暴力犯罪政策,國家整體治安情形尚可。
三、國人在哥國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急難救助電話:+502-5202-592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四、旅遊警示燈號為: 灰色


入境須知哥國於2007年8月1日發布行政命令規定,凡來自安哥拉、貝南、布吉納法索、喀麥隆、剛果民主共和國、加彭、甘比亞、迦納、幾內亞、賴比瑞亞、奈及利亞、獅子山、蘇丹(非洲地區13國)、哥倫比亞(惟San Andrés、Providencia及Santa Catalina三省份例外)、玻利維亞、委內瑞拉、巴西、秘魯、厄瓜多(南美洲地區6國)及法屬蓋亞那(加勒比海地區1國)共20國之旅客,應於前往哥國至少10日前施打黃熱病疫苗並出具國際認可之疫苗證明,始獲准入境或轉機停留。


簽證資訊國人持3個月以上效期護照、預計停留期間每月至少100美元之旅行財力證明、離境機票、交通工具或相關具體計畫,以及未受哥斯大黎加政府入境管制處分者,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哥斯大黎加,停留期間90天,不可延長。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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