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委託他人向本局或國內四辦申辦「學歷正影本相符」應備資料
- 發布日期:2017-08-0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6971
- 學歷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學歷影本二份,其中一份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彩色或黑色影印不拘,惟需影印清楚)。倘需增加份數,請自行加備影本。
- 當事人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影本一份(證件正本驗畢退還,影本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倘學歷上姓名為外文別名而非中文姓名譯音,需另提供證件或資料佐證。
- 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
- 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
- 填妥之文件證明申請表。(下載請至「表格下載」)
- 「學歷正影本相符」收費方式(請參考文件證明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