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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學生公共服務申請說明

  • 發布日期:2025-01-0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780


一、 受理對象
華語口說流利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 服務內容
協助民眾動線引導、諮詢、維持秩序及發放號碼牌


三、 服務地點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地址: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電話:02-23432808;電子郵件信箱:boca4001@boca.gov.tw)
  •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電話:04-22510799;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boca.gov.tw)
  •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地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電話:05-2251567;電子郵件信箱:yct@boca.gov.tw)
  •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3~4樓;電話:07-7156600;電子郵件信箱:bocakhh@boca.gov.tw)


四、 服務時間
(一)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
(二)服務時段為:(1)上午時段09:00-13:00、(2)下午時段13:00-17:00、(3)全天時段09:00-17:00(中午12:30-13:30休息)、(4)周三晚間時段17:00-20:00。(以上視機關需要彈性調整)


五、 申請須知
(一)每月月初開放下個月公共服務申請,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請於預定服務日14天前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成功後請自行擷取畫面已備查驗
(二)提交申請表完成後,請等候各服務機關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是否報名成功。如有其他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洽詢各服務機關。


六、 報到須知
(一)服裝規定:請穿著整齊服裝(不可穿短褲、迷你短裙、拖鞋、涼鞋)。
(二)報到地點:請於報到時段開始前10分鐘至服務單位指定地點完成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當日服務資格。
(三)攜帶物品:
1.公共服務紀錄卡:請於報到時繳交,若無公共服務紀錄卡,由服務單位開具「公共服務時數認證證明書」,日後持憑辦理補登。
2.身分證學生證:以備核對身分,及辦理設備借用等。
(四)服務單位備有置物櫃放置隨身物品,重要財物請隨身攜帶。
(五)服務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依據當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停止上課訊息,即無須報到服務。


七、 服勤須知
(一)服務時應穿著服務背心配戴識別證。服務期間應聽從現場督導人員指示,如有行為不良或違反規定之情形,服務單位得不予認證當日服務時數,並通知就讀學校。
(二)餐飲、交通、保險請自理;全天時段服務者在中午12:30-13:30休息用餐。
(三)未經服務單位人員同意擅自離場之學生,取消當日服務資格,其服務時數一概不予認證。

 

「學生公共服務」申請由此進入

 

檔案下載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公共服務時數認證證明書
    pdf(43 KB)更新日期:2024-12-27下載次數:58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學生服勤須知
    pdf(227 KB)更新日期:2024-12-27下載次數: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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