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共服務申請表
- 受理對象:華語口說流利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 服務內容:協助民眾動線引導、諮詢、維持秩序及發放號碼牌
- 服務地點: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機關地址: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電話:02-23432808;電子郵件信箱:boca4001@boca.gov.tw -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
機關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電話:04-22510799;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boca.gov.tw -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
機關地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電話:05-2251567;電子郵件信箱:yct@boca.gov.tw -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
機關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3~4樓;電話:07-7156600;電子郵件信箱:bocakhh@boca.gov.tw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服務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
- 服務時段為:(1) 上午時段09:00-13:00、(2) 下午時段13:00-17:00、(3) 全天時段09:00-17:00(中午12:30-13:30休息)、(4) 周三晚間時段17:00-20:00。(以上視機關需要彈性調整)
- 申請須知:
- 每月月初開放下個月公共服務申請,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請於預定服務日14天前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成功後請自行擷取畫面已備查驗。
- 提交申請表完成後,請等候各服務機關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是否報名成功;如欲取消報名,請儘早通知,無故缺席者將取消日後報名資格並通知就讀學校。如有其他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洽詢各服務機關。
- 報到須知:
- 服裝規定:請穿著整齊服裝(不可穿短褲、迷你短裙、拖鞋、涼鞋)。
- 報到地點:請於報到時段開始前10分鐘至服務單位指定地點完成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當日服務資格。
- 攜帶物品:
(1) 公共服務紀錄卡:請於報到時繳交,若無公共服務紀錄卡,由服務單位開具「公共服務時數認證證明書」,日後持憑辦理補登。
(2) 身分證及學生證 :以備核對身分,及辦理設備借用等。 - 服務單位備有置物櫃放置隨身物品,重要財物請隨身攜帶。
- 服務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依據當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停止上課訊息,即無須報到服務。
- 服勤須知:
- 服務時應穿著服務背心及配戴識別證。服務期間應聽從現場督導人員指示,如有行為不良或違反規定之情形,服務單位得不予認證當日服務時數,並通知就讀學校。
- 餐飲、交通、保險請自理;全天時段服務者在中午12:30-13:30休息用餐。
- 未經服務單位人員同意擅自離場之學生,取消當日服務資格,其服務時數一概不予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