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新加坡宣布在境外接種COVID-19疫苗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長期准證持有者,可更新其全國疫苗接種名冊之紀錄
- 發布日期:2021-07-2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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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OVID-19)疫情:
(一)新加坡政府宣布自2021年6月24日起從臺灣入境旅客隔離天數縮短為14天,並放寬可申請在家隔離:
1.新加坡政府宣布自2021年5月17日起,過去21天內曾有臺灣旅遊史的短期旅客將無法持航空通行證(Air Travel Pass, ATP)入境新加坡,擬赴星之短期旅客於入境前須申請有效簽證,並且必須在搭機前72小時內接受檢測,旅客出示有效的核酸檢測(PCR)陰性報告是獲准入境新加坡的條件之一。
2.自2021年5月30日起,所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長期准證持有者回新加坡前,都須出示搭機前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PCR)陰性報告才能入境,不遵守規定的永久居民和長期准證持有者可能被撤銷證件 (自澳大利亞、汶萊、中國、紐西蘭、香港、澳門入境之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除外) 。
3.自2021年1月25日起,包括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在內的所有旅客,須在抵星後接受核酸檢測(PCR),6歲以下者(2015-2021年出生)除外。
4.自2021年6月24日起,自臺灣等較高風險國家(即除澳大利亞、汶萊、中國、紐西蘭、香港、澳門之外其他國家)入境旅客隔離天數自21天縮短為14天;但除了在抵境及入境第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PCR)外,自6月28日起,還必須在入境後第3、第7及第11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ART)。
5.另外入境新加坡前21天內都在台灣或以色列旅客,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包括獨自住在隔離住所、或其他同住者也有相同旅遊史且進行隔離的時間也一樣),就可以在入境前申請在住家履行14天之居家檢疫通知(SHN),而無須在指定設施隔離。
(二)星國宣布之一般性入境措施如下:
1.星國移民及關卡局先前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
2.自2020年3月30日起,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居家檢疫通知(Stay Home Notice, SHN):
(1)長期探訪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
(2)學生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
(3)所有工作准證(Work 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
3.自2020年3月27日起,所有入境者必須填報健康聲明(Health Declaration),可於抵星前3天線上(go.gov.sg/healthdeclaration)電子入境卡(SGAC)預先填報。
4.樟宜機場逐步開放有限之轉機服務,目前新加坡航空集團(Singapore Airlines, SIA)獲准恢復有限度之轉機服務:
(1)自2020年6月11日起,凡搭乘SIA航班(包括新航、勝安航空或酷航)公告自特定城市出發之旅客,將可經由新加坡轉機至新航集團營運之任何目的地。另自單方開放國家(Unilaterally opened countries, 最新名單請見https://www.singaporeair.com/en_UK/sg/media-centre/news-alert/?id=kataac8r) 轉機的國家,啟程地也必須是單方開放國家,才能再經新加坡轉機。
(2)反之,旅客倘自上述特定地點之外之SIA所營運其他地點出發,欲於新加坡轉機以抵達上述特定城市,則仍禁止轉機(詳情請至新加坡航空網站瞭解)。搭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於新加坡轉機前,務請於訂票前向各航空公司確認轉機情形。
(3)樟宜機場第1及第3航廈設立轉機等候區(Transit Holding Area, THA),轉機旅客下機後,將經專門導引至轉機等候區,途中不可停留,抵達轉機等候區後須全程於該區內候機,並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社交安全距離措施(Safe Distancing)。
(4)「新聯計畫」(Connect@Singapore)仍持續暫停中。
5.自2020年9月1日起,有關入境旅客進行自我隔離的居家檢疫通知(SHN)措施,執行內容為(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health):
(1)目前除澳大利亞、汶萊、中國、紐西蘭、香港、澳門外,所有其他國家或地區均屬較高風險區,入境旅客須遵守之邊境措施將取決於過去21天所在的國家或地區。所有近期到過較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入境旅客,須在指定設施進行14天居家檢疫通知(Stay Home Notice, SHN)。所有進行14天SHN的入境者都會在抵星以及SHN結束前,接受核酸檢測(PCR) ,此外還必須在入境後第3、第7及第11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ART)。自澳大利亞、香港及澳門入境旅客需進行7天居家檢疫通知。
(2)自2020年8月11日起,所有抵星旅客,包括新加坡公民、永居、居留簽證、工作簽證及其親屬,於入境新加坡時,倘「非」在政府指定飯店及設施進行居家檢疫通知(SHN),則需全程配戴電子追蹤器,12歲以下則免。
(3)其他現行居家檢疫通知(SHN)規定:
a.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視旅遊史可於住家進行SHN(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sc-pr/requirements-and-process);
b.長期准證(Long Term Pass, LTP),包括工作准證、學生證(STP)、長期探訪證(Long Term Visit Pass, LTVP)、眷屬證之持有者,可視旅遊史選擇於自己或家人的住(租)所、或自費住宿旅館(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arriving/overview)。
6.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星國需要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PCR testing)之個人不再需要事先取得星國衛生部同意,可逕於600個診所進行檢測,診所名單請見星國衛生部網頁(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名單雖列有可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PCR檢驗之診所,但實務上部分診所並不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之核酸檢測,請於掛號時先行確認。
7.違反SHN、安全社交距離措施及拒絕於入境接受核酸檢測(PCR)者,將依傳染病法及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法起訴,初犯者將受最高罰款1萬星元或6個月監牢或兩者併罰之嚴重懲罰。
(三)星國2021年7月22日至8月18日重回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並更新防疫規定如下:
1.每戶每日可接待的訪客限2人,每日限兩場。
2.餐飲場所禁止內用。
3.宗教集會、結婚宣誓儀式、現場表演活動、會議、展覽、體育賽事:
(1)出席人數最多100人,若超過50人必須在活動前接受檢測,且每組限2人;
(2)宗教儀式、活動表演者均禁止現場演唱和吹奏管樂器;
(3)婚宴出席人數最多100人,必須事先接受檢測,且每組限5人;
(4)喪禮出席人數仍限制20人。
4.室內健身場所不戴口罩的體育活動完全禁止;戴口罩進行之體育活動限每班30人,每組2人;不戴口罩進行之戶外運動限2人。
5.景點、圖書館與博物館等場所人數限制為客容量25%。
6.購物商場和展示廳,人數限制為每16平方公尺1人。
7.電影院禁止提供餐飲,人數限制最多100人,若超過50人必須在活動前接受檢測,每組最多2人。
8.居家辦公仍為預設模式,且不允許辦公場所之社交聚會。
(四)自2021年5月17日起,公眾至商場、學校與工作場所等人流量較高或與他人有長時間近距離接觸的地方時,強制使用合力追蹤手機應用(TraceTogether App)或追蹤器(Token)入場。
(五)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長期准證持有者若已在國外接種COVID-19疫苗,只要是獲衛生科學局批准的疫苗,或是列入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之疫苗,返星後均可至私人醫療機構出示國外接種疫苗證明並接受血清檢測,再由醫療機構於全國疫苗接種名冊(National Immunisation Registry)更新接種紀錄,接種紀錄幾天後會反映在健保資訊網(HealthHub)上。
(六)有關新加坡最新疫情預防及建議資訊,請查詢新加坡衛生部網站(https://www.moh.gov.sg)及新加坡政府網站(https://www.gov.sg)。
二、登革熱疫情:
(一)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計顯示,截至2021年7月19日止,本年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3568人。新加坡環境局表示,新加坡去(2020)年累計登革熱確診病例達35315例,是新加坡有紀錄以來累計確診登革熱病例數最多的一年。此外,去年累計死亡病例達32例,也是歷年之最。近期每週登革熱確診病例比去年同期有所減少,但仍高出2017年和2018年。由於新加坡已進入炎熱月份,病媒蚊繁殖週期加快,預計登革熱病毒因潛伏期較短等因素而有所增加。另疫情期間更多人居家辦公,讓病媒蚊有更多機會在白天活動,登革熱病毒傳播風險也因此增加。
(二)該局為加強病媒控制及滅蚊行動,已推出「myENV」手機應用APP,每個周六發送斑蚊群聚稠密之特定地區警告通知,並於每月下旬更新斑蚊數量等數據,建議國人可下載運用或至該局臉書、網站(https://www.nea.gov.sg/dengue-zika/dengue/dengue-clusters)查詢瞭解。
(三)建議國人在星期間,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防蚊藥劑等並儘量減少裸露部位;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酸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三、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鄭重呼籲及提醒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四、國人在新加坡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星國境內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