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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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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印尼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延長限縮外國人入境措施至2021年2月8日止

  • 發布日期:2021-01-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275

一、印尼疫情指揮中心考量近來國際疫情甚為嚴峻,於1月21日再度宣布延長所有國籍人士之入境管制措施至2021年2月8日止,重點如下:
(一)暫停一般外國籍旅客入境;
(二)仍准予入境之外國籍旅客包括:
1.持有外交人員證及公務居留證者
2.持有居留證(KITAS)或永久居留證(KITAP)者。
3.持有印尼政府部會特殊准許之書面文件。
(三)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但應遵守印尼政府防疫規定;
(四)所有直飛或轉機入境印尼之外國籍旅客暫時禁止入境印尼,但持有外交簽證及公務簽證之部長級官方訪問者除外;
(五)從國外入境之所有旅客須出示起飛前72小時內所採檢之RT-PCR 陰性證明(以採檢時間起算,並包含例假日);
(六)抵達印尼機場後,所有旅客應入住政府指定集中檢驗所或旅館,接受落地PCR檢測並進行五天隔離,所有費用均由外國旅客自費。指定旅館清單請參考附件如下,相關入住及費用事宜請逕洽旅館詢問或預訂;
(七)印尼衛生當局會派員赴指定隔離旅館為所有外國入境旅客進行二次PCR篩檢,外國籍旅客須自付篩檢費用。倘篩檢PCR 結果為陽性者,將送往醫院治療,印尼籍人士之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外國籍旅客之醫療費用須自費;
(八)完成五天居家隔離且二次PCR篩檢均為陰性者,始得進入印尼社區;
(九)此防疫管制措施得視疫情發展續延長。

二、外交部提醒擬前往印尼商旅之國人,請務必隨時注意最新入境規定及個人防疫措施,出發前並向航空公司進行確認,以免遭印尼政府拒絕入境。國人在印尼境內倘因疫情或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印尼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2-811-984-676(印尼境內請直撥0811-984-676)或駐泗水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2-822-5766-9680(印尼境內請直撥0822-5766-968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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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1 MB)更新日期:2021-01-25下載次數: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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