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旅遊警示燈號:紅色)印尼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延長限縮外國人入境措施至2021年1月25日

  • 發布日期:2021-01-2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838

 

1. 印尼疫情指揮中心考量近來國際疫情甚為嚴峻,於2021年1月14日公告更新延長現行入境及檢疫管制措施至1月25日,重點如下:

(1)2021年1月1日至1月25日暫停一般外國籍旅客入境。
(2)仍准予入境之外國籍旅客包括:

1.持有外交人員證及公務居留證者
2.持有居留證(KITAS)或永久居留證(KITAP)者
3.持有印尼政府部會特殊准許之書面文件

(3)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但應遵守印尼政府防疫規定;
(4)所有直飛或轉機入境印尼之外國籍旅客暫時禁止入境印尼,但持有外交簽證及公務簽證之部長級官方訪問者除外;
(5)所有國籍者(外國籍及印尼籍)均應出示起飛前72小時內採檢之RT-PCR 陰性證明(例假日均應算入);
(6)抵達印尼機場後,所有旅客應入住政府指定集中檢驗所或旅館,接受落地PCR檢測並進行五天隔離,所有費用均由外國旅客自費。指定旅館清單請參考網址:https://www.id.emb-japan.go.jp/hotel_list.pdf,相關入住及費用事宜請逕洽旅館詢問或預訂。
(7)印尼衛生當局會派員赴指定隔離旅館為所有外國入境旅客進行二次PCR篩檢,外國籍旅客須自付篩檢費用。倘篩檢PCR 結果為陽性者,將送往醫院治療,印尼籍人士之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外國籍旅客之醫療費用須自費。
(8)完成五天居家隔離且二次PCR篩檢均為陰性者,始得進入印尼社區。
(9)此防疫管制措施得視疫情發展續延長。

2. 外交部提醒擬前往印尼商旅之國人,請務必隨時注意最新入境規定及個人防疫措施,出發前並向航空公司進行確認,以免遭印尼政府拒絕入境。國人在印尼境內倘因疫情或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印尼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2-811-984-676(印尼境內請直撥0811-984-676)或駐泗水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2-822-5766-9680(印尼境內請直撥0822-5766-968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