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宣布自2021年1月26日起,所有入境美國之旅客須檢具航班起飛前3日內COVID-19陰性檢測報告或已感染且康復之證明文件
- 發布日期:2021-01-1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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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於2021年1月13日發布新聞表示,自1月26日起擴大要求所有入境美國之旅客:
(一)均須檢具航班起飛前3日內COVID-19陰性檢測【即核酸增幅檢測(NAAT)或抗源檢測(antigen test)】報告(紙本或電子影本)或已感染且康復之證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旅客,航空公司必須拒絕登機。
(二)建議在抵達目的地3至5日後進行二度檢測,在旅行後居家7日,有助於減緩疫情在美國社區傳播速度。
(三)相關資訊請詳美國CDC網址: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travelers/testing-international-air-travelers.html#:~:text=CDC%20recommends%20that%20travelers%20get,stay%20home%20for%2010%20days.
二、外交部提醒國人避免於疫情期間前往美國從事非必要旅遊,倘必須前往,請隨時留意入境前後相關檢疫隔離規定,以免面臨航空公司拒載或遭美國移民單位拒絕入境。倘遇緊急狀況,請撥打911或我就近之駐美國各處;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