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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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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荷蘭政府公告,自2020年12月29日起規定所有搭機入境或轉機旅客,包含火車、船舶等大眾運輸工具,均須出示抵荷前72小時內PCR檢測陰性報告,並於入境後自我居家隔離10日

  • 發布日期:2020-12-2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070

1. 荷蘭業經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建議國人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旅遊,14天內有荷蘭旅遊史,入境返國後須居家檢疫14天。另外交部也配合調整其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建議國人避免前往。目前在荷蘭國人如果希望離境,應注意當地疫情及旅途傳染風險,做好個人防疫措施。外交部將續根據最新疫情發展及指揮中心指示,滾動調整對世界各地的旅遊警示,也提醒國人非要儘量避免出國旅遊。
2.為因應疫情變化,荷蘭政府除續強烈建議避免非必要之旅行外,並自2020年12月29日起規定所有搭機入境或轉機旅客,包含火車、船舶等大眾運輸工具,均須出示抵荷前72小時內PCR檢測陰性報告,並於入境後自我居家隔離10日,相關規定可參考荷蘭政府網站www.netherlandsandyou.nl。
3.荷蘭政府宣布自3月19日晚上6點起將實施嚴格入境控管,除下列人員外,禁止進入荷蘭,包括歐盟會員國國民(包含英國)及其家屬、申根地區國家國民及其家屬、持居留證之第三國國民、自歐盟法規或會員國法律取得居留權之第三國國民、持有長期停留簽證者以及其他必要人員。另持有前往第三國機票之轉機旅客,仍可經荷蘭史基浦(Schipol)機場前往第三國而不受影響。上揭荷蘭政府相關入境限制,請詳網站:https://www.netherlandsworldwide.nl /travel/visas-for-the-netherlands/qas-visas-for-the-netherlands/qas-travel-restrictions-for-the-netherlands。
4.荷蘭2月下旬起確診感染武漢肺炎者陸續增加,為加強控制疫情及宣導民眾防疫,荷蘭衛生單位官網(https://www.rivm.nl)提供最新荷文及英文疫情及防疫資訊(亦可參考我駐荷蘭代表處網站),提醒民眾應加強自我健康管理,若出現武漢肺炎相關不適症狀,請先連絡家庭醫師或COVID19全國專線0800-1351,不要自行就診或前往急診室,避免交互傳染。國人旅荷時請注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及接觸可能感染源,並請勤洗手,以最謹慎態度對抗病毒傳染。
5.荷蘭司法安全部自2005年以來,即已針對國際及國內極端組織在荷蘭境內之恐怖活動發布恐怖威脅警訊,並自2013年3月起調升境內警訊等級為重大級(substantial),迄未更改,該警訊等級意指: 「攻擊荷蘭或荷蘭在海外利益之機率升高」(the chance of an attack in the Netherlands or against Dutch interests abroad has risen.)。 鑒於荷蘭於2014年9月派出戰機參與轟炸對抗伊斯蘭國激進分子,一般認為荷蘭可能和法國、德國、英國及比利時一樣成為恐怖分子攻擊目標。外交部提醒赴荷商旅國人,於人潮聚集之火車站、地鐵、電車站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旅行時,應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倘遇當地有示威遊行活動,宜盡量走避。
6.觀光客常成為荷蘭職業扒手集團下手對象。竊盜集團活躍於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特別是中央火車站周圍與電車、公車站等地方,或往來於史基浦機場與其他國際城市之火車上,另著名觀光景點、餐廳、旅館、商場等,甚至旅行團乘坐之巴士,均為扒手較常下手之地方。其慣用手法如下: (1)竊盜集團通常兩人一組,一人靠近問路,另一人則趁機竊走財物。 (2)竊盜集團於室內停車場鎖定目標,撬開車輛後車廂竊取財物,手提行李、相機背包與筆記型電腦常是竊取目標。 (3)假扮警察(著制服或便衣,虛晃一下偽造之員警證件),要求盤查身分證件,受盤查者取出皮夾交付證件時,乘機竊取皮夾內金錢或財務,交付另一位同夥共犯攜離。 (4)火車即將進站:國人隨身行李置於火車車廂入口或行李架,竊盜集團利用火車停站及車廂門打開瞬間竊走行李下車,或火車即將進站時,竊盜集團藉故詢問或故意將一大袋銅板灑落於被害人腳邊,趁被害人分心或彎腰協助撿拾銅板時,竊盜集團其它成員即將被害人置於座位上方行李架上之行李竊走並隨即下車。 (5)火車即將離站:在月台藉故詢問,趁被害人分心時,竊賊同夥以偷或搶方式,將行李帶上火車逃逸(此情形發生在國人未搭乘該班列車)。或國人甫上火車,尚未就坐行李仍放置於身旁之走道上時,竊賊藉故詢問,其同夥趁被害人分心,以偷或搶方式,將行李竊走並隨即下車。 (6)竊盜集團在觀光景點以不明粉末灑在被害人背後,其集團成員即偽裝好意提醒被害人衣物有沾污,趁被害人卸下身上行李拍落粉末時將行李竊走。另國人於風景區照相時,置於地上的隨身行李常易遭竊,或於人潮擁擠處隨身財物遭扒。 (7)偏僻巷弄間:犯罪集團在晚間視線不明處公然搶奪財物,或偽裝成警察並稱被害人持有偽鈔或偽造證件,要求被害人拿出皮夾內之鈔券及證件供其查驗,俟被害人取出皮夾,嫌犯即下手行搶。 (8)其他:國人於飯店酒吧、餐廳或大廳用餐或等候時,隨身行李置於桌椅上或地上遭竊盜集團竊走;以問路或爭吵方式吸引轉移被害人注意力,其他同夥伺機下手行竊隨身手提行李;搭乘路面交通工具如電車、巴士及火車時,當翻閱旅遊書籍、地圖或確認下車站牌瞬間遭竊賊下手;旅行團乘坐巴士,全團下車參觀或用餐時,竊賊擊破車窗或撬開車門進入行竊。
7.建議國人護照、重要證件(例如居留證)及金錢等貴重物品隨身放好,行李不離身,出門在外隨時警覺身旁陌生人靠近,避免單獨行走於黑暗、行人稀少之巷弄,行李及隨身物品應置放於目光可及之處,大包小包易成為竊盜集團下手目標,儘量將行李化零為整,如遇疑似假員警要求盤查身分證件,可要求對方同赴附近警局受盤查。在荷蘭租車旅遊遇有暫時需離開車輛時,建議將行李、物品攜帶下車,以免車窗或後車廂遭人毀損竊取物品。在飯店用餐,皮包仍須隨身攜帶,以免遭竊。國人在荷蘭境內如發生危及生命安全事故需救護車救助,請撥打荷蘭全境免費緊急呼叫中心112;國人財物被偷、搶等,則前往警局報案,如不知警局所在,可撥打0900-8844依指示前往轄區警局報案;國人倘護照遺失或遭竊,請攜帶報案證明及2張照片至駐荷蘭代表處辦理入國證明書回台或補發非晶片護照以便前往其他國家繼續未完行程;國人遇有急難需要協助,可撥打我駐荷蘭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 +31-654-948-849;荷蘭境內直撥:0654-948-849。
8.近日部分荷蘭及比利時警察局要求報案之國人出示國籍證明(如護照或護照首頁影本等證件),始接受報案,否則不予受理。鑒於我國人行李遭竊常包括護照在內,建議旅荷國人可先備護照首頁影本並與護照分開置放,或拍攝護照首頁存於行動電話或雲端備用。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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