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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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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蒙古政府自2020年10月8日起開放包括我國在內之外國公民申請效期30日的公務及商務目的短期簽證,並可延期30日,惟須於登機前接受武漢肺炎檢測且結果為陰性,並於抵蒙後在指定地點隔離21日

  • 發布日期:2020-10-2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437

一、蒙古政府自2020年10月8日起開放包括我國在內之外國公民申請效期30日的公務及商務目的短期簽證,並可延期30日,惟須於登機前接受武漢肺炎檢測且結果為陰性,並於抵蒙後在指定地點隔離21日。蒙古外交部公告並說明,發出邀請之組織機構或企業應根據蒙古簽證規定,向該部領務司申請該類簽證,在指定場所隔離之相關費用,亦應由致邀之組織機構、企業實體或申請入境人士自行支付。

二、考量全球疫情尚未平息,為嚴防本土病例或社群感染,蒙古於恢復國內社會經濟活動之際,仍將維持防疫高度警戒狀態期限至本年10月31日,並延續關閉邊界之防疫策略,除了赴海外接返僑民的包機與貨機運輸,目前蒙古仍暫停聯外定期航班。在開放公務及商務簽證同時,以其他事由申請入境之外國人士,仍須經專案核准自北部及南部陸路口岸(蒙中「綠色通道」)通行或搭乘包機出入境。蒙古政府目前已解除或放寬下列國內社經活動限制:
(一)自本年9月14日起將入境隔離天數由35日縮短為在指定場所強制隔離21日。
(二)自本年9月16日起,文化藝術、體育及商業等公共活動,與酒吧、夜總會等娛樂場所均得恢復正常營運,惟須遵守首都及各省特別監督委員會之消毒與防疫相關規定。

三、蒙古國繼續實施之重要防疫措施如下:
(一)持續全面停駛往返中國(包含香港)、韓國、日本、泰國、俄羅斯(包含德國柏林)、土耳其及哈薩克等國之聯外定期航班,以及往返中國、俄羅斯之國際載客火車班次。
(二)蒙古持續關閉鄰接中國及俄羅斯之陸路邊界口岸,獲准入境之蒙古及外國公民均須強制隔離觀察21日。
(三)官員出國訪問或執行公務須先報經緊急狀態委員會核准。
(四)注意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合須配戴口罩,不服督察員規勸而拒絕配戴者將遭罰緩;另商家、公司行號與政府機關均可拒絕不戴口罩之顧客、民眾及洽公人士進入或拒不提供服務。

四、蒙古政府防堵武漢肺炎得宜並已逐步重啟社會與經濟活動,惟因國際及其鄰國疫情仍然嚴峻,且目前亦仍對外斷航並關閉邊界,建議除因上述公務或商務目的須申請入境外,仍不宜前往蒙古。

五、國人在蒙國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蒙古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76-9909-1213(蒙古境內請直撥9909-1213);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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