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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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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菲律賓政府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宣布最新疫情相關措施

  • 發布日期:2020-09-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832

1.菲律賓政府為防制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1) 自本(109)年3月22日零時開始禁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菲國,包含持工作簽證(9G)、特殊簽證(SRRV、SIRV、ABTC)及非移民簽證(47a(2))之旅客;菲籍人士配偶及子女、菲籍未成年人士之外籍父母並已持有合適簽證者、國際組織人員、外交人員、航空公司機組員及持菲國長期居留簽證(CA613、RA7919及EO324,包括本地出生之外國人(native born),已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惟入境者入境時須符合:所持簽證必須在效期內、需訂妥合格之檢疫設施、需訂妥提供武漢肺炎COVID-19檢測之試驗所且亦需受入境當日機場人數總量之限制。 (2) 自3月19日起暫停菲國全球駐外單位核發簽證,並取消所有已核發但未使用之簽證,惟不包含已核發予菲人外籍配偶或子女之簽證、外交人員或國際組織人員之簽證。 (3) 菲國政府於3月16日宣布菲國呂宋島(Luzon)自3月17日零時起,全境實施「加強型社區隔離」(Enhanced Community Quarantine, ECQ),以遏止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嗣並持續依據各地疫情滾動式調整菲國各地之隔離措施。菲國政府於本年9月28日晚間宣布,自10月1日至31日,大馬尼拉地區、Batangas省、Tacloban市、Bacolod市、Iligan市及Iloilo市繼續實施「ㄧ般型社區隔離」(General Community Quarantine, GCQ)措施;Lanao del Sur省包含Marawi市實施「改良式加強型社區隔離」(Modified Enhanced Community Quarantine, MECQ)措施,菲國其他地區則實施「改良式一般型社區隔離」(Modified General Community Quarantine, MGCQ)措施。 (4) 菲國總統於9月16日宣布菲國延長災難狀態(State of Calamity)1年,自本年9月13日起至明(110)年9月12日止,並視情況提前終止或延期。菲國各地方政府依疫情嚴重程度實施宵禁、調整商場營業時間、娛樂性質商店除外之店家可有限度營運;另依各地社區隔離措施分級情形,部分餐廳僅限外帶及外送或有限度營運;部分大眾運輸工具停駛或全面恢復但限制載運人數等措施。
2.所有入境菲國乘客須配合隔離及檢疫之程序如下:(1)所有旅客抵達菲國後,由菲律賓檢疫局(Bureau of Quarantine, BOQ)向渠等說明武漢肺炎COVID-19隔離及檢疫程序;(2)所有旅客將採一站式方式填寫相關資料;(3)所有旅客將進行武漢肺炎COVID-19檢測;(4)所有旅客將前往隔離地點,監測隔離2至5天,等待武漢肺炎COVID-19檢測結果;(5)旅客若檢測武漢肺炎COVID-19為陽性,則將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檢測陰性之旅客將由BOQ核發武漢肺炎COVID-19陰性證明書,可離開隔離地點返回住所完成14天自主隔離;(6)非屬菲籍海外移工者隔離相關費用須自行負擔。
3.為因應全球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球旅遊疫情建議一律提升至「第三級」(警告),本部亦將各國旅遊警示均調升為「紅色」,建議國人於武漢肺炎COVID-19流行期間應避免赴海外商旅。外交部後續將根據疫情最新發展及指揮中心指示,滾動檢討並調整對世界各地的旅遊警示。
4.國人倘須瞭解菲國各地區疫情資訊與隔離措施及最新入境檢疫相關規定,可洽詢菲國駐臺代表機構「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02-2658-8825),或查詢菲國衛生部官網:https://www.doh.gov.ph/press-releases,及菲國政府針對武漢肺炎COVID-19所設置之網站:www.covid19.gov.ph。
5.菲國衛生部部長Francisco Duque III於本年元月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菲國第1件COVID-19確診病例;菲國衛生部於2月2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菲國境內第2件武漢肺炎COVID-19確診病例,患者已於2月1日死亡。截至9月28日下午4時,菲國武漢肺炎COVID-19確診病例共計307,288件,其中有5,381例死亡。
6.菲律賓政府為防範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擴大,對所有入境外籍旅客採取進一步管制措施,須審查護照,以確認近期內不曾赴中國及香港與澳門等地。由於我國國民入出中國及港澳等地使用臺胞證,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2月4日公告,自2月8日起,國人申辦菲國簽證時,須提供我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日期地點紀錄(須包含21日內曾前往的國家名稱),並於入境菲國時備妥該項文件供菲國移民官審查。國人對申辦菲國簽證或相關應備文件有疑問之處,請逕洽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02-2658-8825分機712、713及709。
7.國人在菲律賓境內請配合菲國各地方政府所規定之相關防疫措施,以避免遭受罰款或逮捕等,如:出門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等。另自8月15日起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含飛機)除佩戴口罩外,亦須佩戴面罩;在工作場所工作及進入購物商場,也須佩戴面罩。國人倘在菲國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菲律賓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3-917-819-4597;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即時取得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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